标价4.5元的咖啡结账时变成了7元(来源:受访者)
信网2月9日讯(记者 赵彦阅)近日,李女士向信网反映,她在青岛永旺西海岸新区店购买了一瓶咖啡,购买时货架标着每瓶单价4.5元,结账时却发现价格变成了7元,李女士认为商场存在欺诈消费者的可能。对此,商场方面称,此种情况是由厂家摆货错误导致。目前,咖啡厂家的工作人员已经对李女士赔偿100元,双方达成和解。
2月6日下午,李女士在青岛永旺西海岸新区店购买了一瓶名为COSTA纯萃美式浓咖啡饮料,货架上的价签标的是4.5元,但是结账时她被收了7元。“货架上标的价格和购物小票实际收取的价格对不起来,我怀疑商场欺诈消费者。”
随后,李女士找到商场超市的工作人员表达了自己赔偿诉求,超市工作人员则表示这种情况是由于厂家摆货错误导致,需要找厂家来协商。经沟通,李女士同意厂家赔偿自己200元,不过这时厂家工作人员以身上没有现金为由让李女士开始了漫长的等待。“我一开始就跟超市工作人员说过,我腿受伤了不能久站,希望他们能够尽快处理,可是整个过程我足足在服务台站了将近两个小时,最后厂家工作人员找来100元现金,并告诉我只能赔付这么多。”超市工作人员和厂家解决事情的方式和态度都让李女士很不满意,当天她没接受这100元,就先离开了超市。
针对此事,信网拨通了青岛永旺西海岸新区店的电话,接听电话的是负责商场人事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记录了信网想要咨询的问题后表示会有相关工作人员联系信网进行回复,但是截至发稿,信网并没有收到回复。
此后,李女士再次联系信网,“超市负责人已经跟我联系了,并做出了赔偿100元的处理方式,我们双方达成和解。”
青岛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认为,商家在进行经营活动时应该按照标好的价格售卖,标价与实际售卖价格不符的,如果情节严重涉及欺诈消费者,消费者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索要赔偿,赔偿金额应当按照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出现这种情况,消费者要保存好购物小票和相关照片的证据,可以先跟商家沟通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商家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