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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明码标价和提前告知 兑live house收开台费受质疑

时间:2023-03-31 08:44:34

优惠券使用规则中未提到开台费(来源:当事人)

优惠券使用规则中未提到开台费(来源:当事人)

信网3月29日讯 (记者 郑倩楠) live house逐渐成为年轻人休闲娱乐的新方式,但其中可能存在的隐形消费,令消费者一肚子苦水。近日,王女士在兑live house青岛店使用完优惠券后,才被告知需要额外交30元开台费,而在此之前店员没有提前告知,店内也未注明这个费用。该店的工作人员告诉信网,王女士是从网络第三方合作平台购买的优惠券,其中已经包含了台费,确实不应再额外收取,“部分服务员是新来的,可能不太了解情况。客户可以联系我们退款。”

3月11日,王女士在网上购买了兑live house青岛店的酒水套餐,实付68元。她按照优惠券上的使用规则,当晚提前1个小时进行了预约。到店后,现场的工作人员带她和朋友到散台坐下并验券。令她意外的是,在后续等待酒水的过程中,店员竟突然要求她额外支付30元的开台费。

“优惠券的使用规则或是门店购买须知中,都没有提过开台费的事情。我们到店和前台沟通直到坐下,都没有店员说过这个问题。如果商家提前说明,我们可以选择是否继续使用购买的套餐。但券已验完不可退的情况下才告知,导致我们只能被动接受这个要求。”王女士认为兑live house此举不合理。

据了解,2021年8月,兑live house品牌店入驻青岛,一度成为青岛市酒吧人气榜第一名,该店所属公司为青岛五号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信网从王女士的订单快照里看到,购买须知中提到,该券不与店内优惠同享,需晚上9点前到店核销,仅限散台使用。除此之外,没有提到有关开台费的规定。

对此,兑live house青岛店的工作人员告诉信网,正常来说,所有散台都默认要收30元开台费,其他的店也是如此。但王女士是从网络第三方合作平台购买的优惠券,其中已经包含了台费,确实不应再额外收取。“第三方平台的优惠券里不允许标注台费,没有跟用户事先说明可能是部分服务员是新来的,不太了解情况。客户可以联系我们退费,我们还可以额外补偿下次到店的酒水。”

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工作人员称,商家收取任何费用都应该明码标价,“像开台费这种费用,哪怕柜面上没有展示,用户点单前也应告知。遇到不明码标价的情况,消费者可以向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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