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财经资讯 > 生活消费

顾客在赞稼八宝粥吃出虫子 眼看着顺菜爬到筷子上

时间:2023-06-13 22:52:22

顾客在饭菜中吃出虫子。(来源:受访者)

顾客在饭菜中吃出虫子。(来源:受访者)

信网6月13日讯(记者 赵宝辉)“这只蠕动的虫子顺着菜都爬到筷子上了。”6月6日,市民王先生在赞稼八宝粥南京路店吃午饭时在一盘土豆丝中吃出了虫子。他说,事情发生后店内服务员及时把虫子丢掉,并解释称不是蛆,而是青菜虫。为了表达歉意,店内服务员赔偿了六张价值24元的八宝粥券以及20元现金。消费者对此并不接受。据了解,赞稼八宝粥南京路店系山东赞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直营店,该司工作人员承诺会核实此事。

市民王先生是赞稼八宝粥南京路店的老客户,他怎么也没想到在饭菜里出现了虫子。6月6日中午,他在赞稼八宝粥南京路店花费19元买了一份土豆丝、一份口水鸡以及一个馒头。就在自己食用到一半时,他发现土豆丝里面有虫子在蠕动。“这只虫子都爬到了我的筷子上了。”事情发生后,王先生及时拍照取证,之后跑到了洗手间呕吐。经过几分钟的折腾,他漱完口回到餐桌一看,发现虫子还在碗里蠕动。

“服务员看到后说这只虫子是青菜虫。”据王先生所述,令自己生气的是,事情发生后店家就及时把虫子丢掉了。“幸亏我拍照取证了,店家说给我20元赔偿,外加赠送6张八宝粥券。我要券有什么用?以后还敢来这家店吃吗?”他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商家应赔偿其1000元,并向自己道歉。

据了解,赞稼八宝粥南京路店系山东赞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直营店。该司工作人员表示,南京路店发生的这次食材异物事件总部并不知情。“我们有自己的加工厂,直营店的食材一般都是由总部统一调度和把控。”此外,这名工作人员承诺会找南京路店核实此事。

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工作人员表示,建议当事人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或携带证据去辖区市场监管所反映。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的郭铁钧律师表示,当事人可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根据自身身体受到的损害主张适当的赔偿,或者根据食品的价格主张赔偿。另外,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或向当地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同时,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 上一篇:德邦快递发出去半年没收到货 客户从吉林来青岛查找
  • 下一篇:网购国外艺人专辑三个月不发货 还标注“不接受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