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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嵌式床变平板床 商家失误谁来买单

时间:2021-05-16 23:28:21

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郑铁峰)4月初,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新区消保委龙溪分会接到消费者韩女士投诉,反映在龙溪街道七里亭某家具商行订购了一款婚床,订货时讲明是内嵌式床,但实物床的款式和订购的款式不同,要求退货退款,被商家拒绝。婚期将近,和商家多次协商无果后,韩女士无奈之下拨打了投诉热线电话,请消保委帮忙调处。

接到消费者投诉后,龙溪分会工作人员立即对韩女士反映的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据了解,韩女士订购实物床和提供的展品图片存在明显不同,展品床床垫是半包式的,而实物床床垫是没有包边。据韩女士讲,因房间面积因素,特意和家具行老板到厂家进行了现场定制,当时在现场讲明是展品样式的床,只是床的宽度放小。现在因和当初订购的样式不同,提出退货退款、退100元安装费,并补偿误时误工损失的诉求。

工作人员联系了该家具行负责人张女士,经核实,张女士的讲述和消费者韩女士的讲述基本一致,但店家张女士强调,当初用了一天的时间带韩女士到厂家进行现场定制,因床是定制的,退货后自己无法再销售,前期的劳动也是成本,因此拒绝退货退款。

龙溪分会工作人员认为商家的失误不能让消费者买单。4月15日,工作人员单独约谈了该家具店老板张女士,张女士也认可实物床和展品不同,解释是厂家疏忽,未考虑到床架和床垫的配套。但退货退款自己的损失太大,如修理、更换、重作的话损失会更大。工作人员耐心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等和《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等法律法规,告知如拒不退货退款,涉嫌构成违法行为,商家的失误不能让消费者买单。

通过工作人员的调解,店家张女士同意了退货退款,但不承担其他补偿,张女士希望工作人员做做韩女士的工作。4月22日,工作人员与韩女士进行了沟通,韩女士同意只要商家退货退款,自己也不再要求其他诉求。同日,商家张女士通过微信转账退还了韩女士的5000元货款,韩女士也确认了收款,事情得以圆满解决。

本案中,消费者向家具商行订购的床,在消费者全额支付价款的情况下,家具商行理应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相应的床。而消费者在收到货后却发现床与其所要求的并不相符,经营者涉嫌违反《消法》第十六条和第五十五条、《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等法律相关规定,构成违约违法行为。鉴于当事双方都想协商解决,按照《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双方达成和解。

在此,南太湖新区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实木定制家具产品时要向商家明确产品使用木材名称、样式、数量价格、规格尺寸等信息,向商家讲明自己的特殊要求并在销售合同或清单上予以详细注明。一旦发生消费纠纷,要注意留存购物发票、销售清单、聊天记录等相关佐证材料,主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提醒商家,消费者如定制产品,一般都有其特殊要求,一定要了解清楚并明确写入销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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