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周映梅 记者顾艳伟)花50元购买一张卡,就能得一台平台电脑外加学习资料!广西三江县消费者荣女士感觉捡了“大便宜”。结果在用手机付款时却被商家套路,稀里糊涂付款2399元。经过三江县市场监管局介入调解,商家扣除80元相关费用后给荣女士办理了退款手续。
5月5日,三江县消费者荣女士带孙子到一个商品展销会现场游玩,当逛到一电子产品摊位时,商家正在向现场的消费者发放小礼物,并声称“只要购买一张50元的卡就能免费得一台平板电脑,以及相应的学习资料”。
荣女士听后,想买一台作为礼物送给孙子。因为没有带现金,她提出用手机转账支付,可是,又不懂如何进行扫码支付,便将手机交给销售人员操作,最后由荣女士输入密码。支付成功后,荣女士拿着一个集合卡和一台平板电脑回家了。
回到家后,荣女士向家人炫耀只花费50元就得到的平板电脑,家人对此表示怀疑并查看手机的支付金额,发现其实际支付了2399元。
说好的50元,怎么就变成了2399元,感觉受骗的荣女士立即返回展销会,要求商家全额退款,遭到商家拒绝。荣女士在旁人的指导下拨打了12315电话,希望市场监管部门帮助协调处理。
现场调解。
三江县市场监管局值班人员接到投诉后,安排备勤人员赶赴现场处置。由于双方各执一词,为不影响展销会的正常秩序,执法人员将双方请到该局进行调解。荣女士坚持认为,商家当时宣称“购买50元的卡就能得平板电脑”,商家则表示,享受50元得免费平板电脑的前提是,需要另外支付费用购买卡内的学习资料,才能免费获得平板电脑。
在详细听取了双方的说法后,调解人员指出,商家的行为存在严重误导,其在销售过程中过多强调“50元免费得平板电脑”,淡化甚至避而不谈学习资料费需要另外购买的事实。商家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消费者提出退货于法有据。经过调解,荣女士同意商家在扣除50元卡费和30元的邮寄费(集合卡需邮寄给消费者)后,退款2319元。
三江县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花费50元就能得到一个平板电脑,明显违背常理。商家正是利用部分消费者贪便宜的心理,设置消费陷阱,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在日常消费活动中,要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切莫因小失大,购买贵重物品,还请到大型正规卖场。另外,切记不要将自己的手机交由他人代替操作支付,以保障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