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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尽责抗疫情“六稳”“六保”促发展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上半年工作回顾

时间:2020-07-22 13:37:00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施本允 沈雁 记者贾珺 徐文智 李洪涛)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有效维护市场秩序;紧紧围绕“六稳”“六保”,千方百计支持复工复产,在大战大考中履职尽责,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秩序加快恢复。本报记者采访了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回顾上半年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工作,总结防疫和促进经济发展的经验。

北京

聚焦民生关切 回应群众期待

今年上半年,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场监管总局、北京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首善标准,以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为主线,积极落实“六稳”“六保”任务,聚焦民生关切,回应群众期待,为推动首都新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大疫如大考,答好市场监管抗疫答卷,既是疫情防控的重要一环,更是对市场监管能力的检验。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加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坚决取缔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屏蔽、下架网络平台野生动物交易信息12万余条,关闭违规账户8400余个。以物资保障为重点,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制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执法指导意见》和《价格违法行为快速执法指导意见》,明确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认定标准,对价格违法行为开展行政处罚,罚没款2000余万元,查扣假冒伪劣防护物资90余万件。6月11日新发地聚集性疫情发生后,迅速部署开展全市食品安全大检查,督导食品经营主体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卫生管理要求,全面排查肉类、海鲜等重点商品风险隐患,封存销毁、下架、暂停销售相关食品1100余吨,对18家地下、半地下农贸市场采取关停措施。

做好服务,保障涉疫物资供应。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累计向餐饮等服务单位发放智能体温计3万余个,开展食品抽检2万余批次。全力服务涉疫重点工作,为防控物资生产经营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整合营业执照、备案许可等事项,实行“一站办理”“一天领取”。为小汤山医院、北医三院等疫情防控单位设立计量器具监测绿色通道或上门服务,做到有需即检,随送随检。指导西贝、华天、南联航食等餐饮企业调整生产经营模式,为企业提供精准帮扶。主动对接防疫物资生产企业,采取专人驻场指导、实施应急审批、拓展采购渠道等举措,全力确保首都疫情防控物资供应和产能提升,累计筹措、调配口罩、防护服等各类防疫物资2100余万件,调拨医药物资700余万件。从10个方面加强出口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国务院督导组对北京市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民生关切,回应群众期待。解百姓难题,全力做好“接诉即办”工作,健全自办诉求处置流程,推进“未诉先办”工作机制。急百姓所急,针对消费者反映预付式消费退费难等问题,坚持和完善预收费严重失信企业及其主要人员“黑名单”制度,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85.8万元。以教育培训、美容美发等行业为试点,探索引入预付式消费保险机制。疫情期间,对接平台企业,鼓励其先行垫付退费资金。全市各大平台、企业累计退费10亿余元。想百姓所想,通过延伸监管与服务触角,指导大型批发市场打造“不见面的菜篮子”,打通居民生活消费“最后一公里”。加大对米面油、肉蛋奶、蔬菜水果等重点食品监督抽检力度,实现了对已复工复产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检查覆盖率100%。

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安全生产责任重大。上半年,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推动出台《北京市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压紧压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深入推进“阳光餐饮”工程建设,组织推动16个区创建完成“北京市食品安全示范区”。强化网络食品、保健食品、校园及周边食品、无证无照餐饮单位等重点领域监管,重点食品合格率98.99%。严格药品安全监管。开展疫苗监管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加强疫苗生产质量监管。对一二类放射性药品使用实行告知承诺制,专项检查日常监督检查医疗机构2866家次。严保产品质量安全。加强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召回产品3994件。

浙江

强化市场监管 护航经济发展

今年以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用实干担当践行“两个维护”,大力营造“紧起来、快起来、比起来”的浓厚氛围,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并取得较好成绩。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严格推进农贸市场“四个一律”标准化防控,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与活禽交易;加强餐饮店、食品生产企业、大型商超、农村家宴中心等重点场所监督检查,全力遏制传播风险;出台网络订餐配送地方标准,推广“外卖封签”和“无接触配送”,加强线上线下监测检查;联合浙江省教育厅、公安厅部署开展春季学校开学疫情防控和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截至5月底,检查学校食堂、周边饮食单位等23507家,责令整改4100家;在全国率先上线冷链食品追溯系统“浙冷链”实现全链条闭环,有效排查各类食品货源风险,不断巩固疫情常态化防控成果,截至目前,共检查单位4.5万家次,发现问题隐患6082个,立案查处59件;结合“双打”工作,深入开展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并组织百名干部督察组对全省全覆盖督查,截至目前,全省共摸排防疫物资生产企业4748家,查办案件426件。

随着浙江疫情防控逐步稳定,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制定省级工作专班方案,确定“专班干、政策包、精准定、实名制、线上走、公开查、快兑现、资金池、月度评、全程督”总体思路。同时,成立局内部专班,实行集中办公、实体化运作,研究提出税费减免、降低经营成本、加大金融支持、稳岗就业、激发市场需求活力等5个方面共16条政策建议,并初步确定41万家宜补对象。与浙江省大数据局和阿里巴巴公司团队紧密协作,升级开发“小微通”应用,实现与财政国库兑付系统对接,并接入“浙里亲清”营商专区,已经具备直达、快兑功能。

认真落实“六稳”“六保”要求,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率先推出两批共27条服务举措,随后又提请浙江省疫情防控办出台了推进商品市场安全开业运行的指导意见,牵头9部门制定了扶持个体工商户16条措施,研究制定优化消费环境促进放心消费11个方面意见、服务市场主体发展14条举措,基本形成了助力复工复产复市的政策体系。截至5月底,全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减费、减租、减税等方面已直接受益将近320亿元。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还围绕“告知承诺事项突破100项”这一核心目标,推动杭州、舟山在改革方式“四进三”上先行先试;围绕46个涉企许可事项,确定25个采取更进一步的改革举措;完成《浙江省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意见征求和修改完善,并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围绕企业开办“一件事”打造“一网通办”3.0版服务品牌、企业注销“一件事”做好“一网服务”平台功能优化;完善市场退出机制,有关做法被市场监管总局吸收纳入《商事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草案)》。已累计吊销企业11.1万户、农专社7480户,依职权注销个体工商户39.6万户,强制注销11.26万户,引导主动注销324户。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还积极开展市场领域综合执法,部署开展“亮剑2020”保护重点领域消费安全综合执法行动;部署开展保护知识产权综合执法“铁拳”行动,重点加强对防疫物资、食品等重点商品的知识产权执法保护;部署重点领域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起草《直播电商平台自律规范标准》,引导行业自律守信;加快全国网络交易监测平台、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三期项目建设。

陕西

抓监管保供应助复产守安全

今年上半年,陕西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场监管总局、陕西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密围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抓监管、保供应、助复产、守安全、强质量、提效能、建队伍,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严格监管执法,努力营造平稳有序的市场环境。从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出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认定的指导意见》,明确哄抬价格行为的认定标准。严厉打击野生动物交易,加强野生动物饲养、繁育、运输、出售等重点场所、重点环节监管。严肃整治非法制售防护产品行为,深入开展防疫用品认证市场整治,严查防疫药械市场违法行为。

加强监督引导,全力保障疫情期间充足可靠的市场供应。动员企业参加“三保行动连万家 百名干部助千企”活动。对工业产品、3C认证、特种设备重要使用单位等领域持续开展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对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等开展监督抽检,对口罩等疫情防控用品及居民日用品价格、复工复产企业用电用气价格、房地产明码标价等市场价格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质量和价格稳定。

坚持多措并举,积极扶持企业复工复产。制定扶持政策,落实陕西省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要求,从9个方面细化45项具体措施;联合省级14个部门印发《陕西省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若干措施》,提出5个方面27项具体措施,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网上办、掌上办、寄递办、预约办”等登记注册服务。开辟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制定全省食品生产许可证、餐饮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健康证延续措施;延长特种设备企业许可证期限和免评审换证;推行工业生产许可证办理实行全程“不见面”承办,对生产与防疫用品相关产品的企业实行特事特办;启动应急审评审批程序,开辟医疗器械审批绿色通道。

落实“四个最严”,切实维护食品安全。加强食品安全统筹部署,编制并经陕西省政府批准印发《陕西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食品安全领域“卫生环境、质量标准、服务水平”三大提升行动。开展在食品包装标签上增加食用期限标注试点工作,加快推进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开展“过期食品”专项检查。

夯实基础建设,加快推进全省高质量发展。持续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制定印发《2020年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修订印发《陕西质量奖管理办法》。强化标准引领作用,加强计量基础建设,完善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体系,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持续发挥知识产权创新驱动支撑作用。

坚持开拓创新,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效能。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整合统一自贸试验区企业和一般网上登记企业业务流程,在全省推行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持续开展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印发使用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书。全面强化信用监管,加大年报宣传力度,持续推动部门间企业信息互联共享,落实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管理制度,不断强化联合惩戒机制。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统筹协调35个省级部门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推进部门开展联合抽查。

吉林

优化消费环境 提振消费信心

今年上半年,虽然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但吉林省市场监管厅的市场监管工作仍然亮点颇多。今年以来,该厅紧紧围绕“六稳”“六保”任务,深入推进“6+1”业务体系建设,加快实现“四个转变”,持续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深化改革,促进融合。

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加快“e窗通”系统建设,在全国率先与国家移民局实现数据对接,可以对34个国家护照及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等进行在线识别和远程认证。在长春、长白山两地开展“企业开办智能审批”和“定制服务”试点。大幅放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限制,为“地摊经济”“马路经济”松绑。强化反垄断执法,以医药、建筑、交通、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为重点,组织开展破除行政性垄断专项行动。完成对4件涉嫌垄断问题的初步核查,及时纠正3起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政垄断行为。指导长春市成功获批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获得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扎实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完成15项专利导航、12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补助等28个项目立项工作。与吉林省检察院、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开展合作和业务对接。与长春新区达成框架协议,共同推动中国(吉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印发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9份文件,发布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联合开展督导检查。开展口罩、消毒液、粮油菜、肉蛋奶等商品价格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

吉林省市场监管厅还印发了《优化消费环境助力消费增长若干工作举措》,围绕疫情期间及疫后提振消费信心、助力消费增长提出16条举措。联合长春财经学院合作开展消费环境指数评价研究。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不断提升12315平台建设水平。上半年,全省共接受消费咨询、投诉、举报信息19.9万人次,组织调解2.3万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109.5万元。进一步加强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积极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维权模式,28家自建网络交易平台(网站)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全省ODR(消费投诉纠纷处理绿色通道)企业规模扩大到508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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