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上海讯(记者 刘浩)因近期有消费者向上海市消保委反映购买太平洋车险时附赠的“阿拉订”卡写有“逾期作废”过期就无法使用,近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约谈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及“阿拉订”的运营方上海丰之沃电子商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上,上海市消保委认为,“阿拉订”卡虽然是保险公司赠送给消费者的车险增值服务,但其使用规则的制定依然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并以显著的方式告知消费者。
“阿拉订”卡运营方上海丰之沃公司的代表在会上表示,逾期作废的规定是按照太平洋产险的要求制定。对此,太平洋产险上海分公司代表承认,“阿拉订”卡的相关规则不够清晰、不尽合理,并当场口头承诺,如消费者的“阿拉订”卡过了使用有效期,可以为消费者延长使用期,确保消费者能正常使用,并将在7月14日前作出相关书面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