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大连讯(记者张恒)6月22日,记者从大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潜力,该局在实施放心消费示范店工作中,从创建、培育、认定和复核等环节中,严字当头,明确在巩固现有161家示范店基础上,每个区市县2020年至少再创建并认定示范店3家,年内完成创建39家示范店目标;在巩固现有36处示范街区基础上,年内创建全市示范街(景区、商圈)14处。
大连市市场监管局专项开展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店、街任务部署及指导调研工作,先后到旅顺口区、普兰店区、瓦房店市、金普新区进行实地走访,共复查示范街区2处,培育中的示范街1处,复查示范店10家,培育中的示范店3家。针对培育中的示范店所存在的“放心承诺书”不完善、投诉电话未公示等问题,逐一进行现场指导,并要求相关单位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消费维权理念,认真对照融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放心消费示范创建等活动要求,以质量放心、安全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五放心”为标准,扎实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大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局将在原有放心消费示范店创建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示范创建活动,向全行业、全地域拓展延伸,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自律、行业自治、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为一体的社会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