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蔡瀚森 记者张文章)针对一些不具备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通过网络平台销售药械的现象,6月以来,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管局在辖区开展医疗器械“清网”行动和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督促企业和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持续合规经营,进一步维护药械网络销售秩序。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通过网络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已经成为一种新形式。网络销售药械提高了服务效率,降低了服务成本,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健康需求,同时也出现无证销售、销售假药及无证医疗器械等问题。近期,海沧区市场监管局组织辖区147家零售药店和370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自查,对相关企业重点宣传了《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药品网络销售的新政策、新要求,提升企业法律意识与主体责任意识。
海沧区市场监管局要求经营者按照“线上线下一致”原则,重点自查以下行为:是否未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资质从事药品网络销售;是否通过网络销售假药、劣药、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医疗机构制剂等;是否通过网络销售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等。网售产品包括医疗器械的经营者还要重点自查以下行为:是否存在未按规定进行网络销售备案;是否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销售医疗器械、销售未取得注册证医疗器械等;是否未按要求展示企业和产品证照等。
除了开展自查,海沧区市场监管局根据辖区生物医药企业聚集的特点,约谈大型连锁药店和医药批发企业,督促企业全面深入开展自查,对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并提交整改报告。对疫情期间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等5大类出口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杜绝企业销售未取得注册证的医疗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