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全面推开一年多来,不仅切实降低了建筑业企业税收负担,其溢出效应更有效促进建筑及其上下游行业的规范经营和有序发展,为地方经济结构调整增添了助力。
在去年5月1日“营改增”扩围的四大行业中,建筑业由3%税率的营业税改为征收11%税率的增值税,受影响最大,很多企业一开始不适应。“理论上来说税负应该是要下降的,可按当时企业的情况测算,居然还涨了!”四川眉山多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何静说。
“营改增”可能导致建筑业企业税负上涨的情况,很快引起当地国税部门的注意。分析发现,部分企业税负上升,主要是因其向个体户采购沙石等原材料、用工模式粗放、施工用电就地分表拉线等原因,导致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找准问题症结后,眉山国税部门开始辅导这些公司进行业务流程再造。以多能电力建设公司为例,首先是更换材料供应商,对于大小工程需要用到的材料、配件、辅料,原则上要求都从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正规供应商采购,确保耗用材料抵扣到位。
然后是改变用工模式,对公司有大量需求的小工,从请当地的空闲农户转变到与正规劳务公司签约派出。最后是规范费用管理,针对大量施工设备需要用电的情况,规范施工部门就地牵线用电行为,要求支付费用的同时必须取得专票。
何静说,以上措施在公司推行落实以后,增值税税负由改革初期测算的近7%成功下降到现在的1.3%,算下来节约了160多万元,不仅给企业带来真金白银的实惠,而且推动了企业的良性发展。
多能电力的变化是一个缩影。四川省国税局货物与劳务税处负责人表示,“营改增”促进了建筑业三个转变。一是促进市场规范,以前大量存在的“沙石串串”等不按照规定开票的市场主体为适应营改增以后的市场变化,主动规范经营和开票行为。二是促进用工规范,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建筑工人给建安企业的用工安全和成本管理带来极大便利和保障。三是促进纳税规范,以前由于增值税链条尚未完全打通,未能充分发挥下游环节的监督作用,建安行业大量存在的转售电业务存在申报纳税不规范的情况,现在这部分纳税人为适应行业变化主动规范自身纳税申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