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科技部联合下发《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规定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升到75%,新的政策让企业更明显地感受到了持续释放的税收红利,为企业创新增添了底气。
“今年我们肯定会继续加大高新项目研发费用的投入!”山东恒业石油新技术应用有限公司负责人孙乐臻对新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表现出极大的热情。2014—2016年,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类税收优惠政策,恒业石油累计加计扣除1962.93万元,享受到了294.44万元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从近年来东营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落实情况来看,该项政策在2015年以前存在一定的限制,如受惠领域较小、立项门槛较高、对中小企业创新激励有限、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较窄等,使部分企业产生了“费时费力不见效益”的想法。这一情形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发布后得到了充分改善,通过精准宣传和“点对点”服务,纳税人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积极性越来越高。
山东金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人员燕欣深刻感受到了这种变化,她说:“过去,公司在技术研发费用的归集与申请加计扣除方面一直不太重视。东营市地税局的同志多次上门宣传政策,提供纳税辅导,我们才逐步意识到这项优惠政策的力度和实惠。地税局还专门辅导我建立了‘研发费用辅助账’,帮助准确核算与归集研发费用。从2015年开始,公司每年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都在500万元以上,真的要感谢东营市地税局耐心细致的辅导!”
有效的政策宣传和纳税服务使东营市在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方面,无论是户数和金额都有增长明显。2015年,全市有11户科技型中小企业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4700万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1200万元;2016年,有37户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研发费用10291万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2500万元。
新发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2月,是国家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也是国家农业部定点的专业维生素原料生产商,叶酸产能居世界第一,D-泛酸钙产能居世界第二。
新发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新发算了一笔“优惠账”,他说,“2015年,公司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685万元,享受所得税优惠253万元;2016年,公司发展上了一个新台阶,这项政策带来的实惠更加明显,所得税优惠456万元。今年,新的加计扣除政策又提升了比例,如果今年研发费用和去年持平,按照新比例计算,我们的税收优惠还要多享受228万。这是真金白银啊!是真正的税收红利!在这样难得的发展机遇期,我们民营企业必将大有作为。”
借鉴这个思路,算整个东营市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账”,不难发现:新的加计扣除政策是旧比例的1.5倍,同基数计算,预计今年全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带来的税收优惠将比去年增加750万元以上,这是个实实在在的政策大红包。
眼下,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极大地调动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的积极性。近期,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山东亦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董凌云对此充满期待:“科技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具有高风险性,对像我们这样处于经营初创期的企业而言,创新的风险则更大。但是,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我们公司成立时间不长,但却先后承担了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东营市科学技术发展计划两个项目,是山东省首家人用疫苗的研发和生产企业,可年产500万人份“人用狂犬病疫苗”和年产200万人份“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这些成绩的取得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它们就像一支支的‘助推剂’,不仅能提高抗风险的能力,更能给予我们前进的动力。2016年在开发区地税局的提醒和辅导下,公司申报了高新技术企业,并获批通过。现在,公司既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又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优惠, 2016年,享受到了300万元的企业所得税优惠。这是国家对创新型科技型企业的支持,是产业方向,这也是我们从事事业的信心来源。”
接下来,东营市地税局将针对研发费加计扣除这项鼓励企业提升自主研发能力的导向型政策,进一步在政策宣传和政策辅导的广度和深度上做足文章,真正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最大程度释放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