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杜仁梅)近日,记者从地区人社局了解到,根据地区统一部署,5月1日起,地区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由于职能划分,征缴业务全面分开。
地区参保单位缴纳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与医疗、生育保险的征缴管理工作由人社部门和医疗保险部门分开经办,同时以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的职工养老和职工医疗保险,且与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的人员,扣费流程也有了相应的变化,参保人员足额缴存社保费用后,医疗保险费用由医保部门单独扣除,养老保险费用由人社局部门单独扣除,社保费用将会分两次扣除(两次扣款)。因扣款单位不同,故扣款时间也存在不统一。
在此之前,缴费人员只要在扣款日之前足额将社保费用缴存至协议银行的个人账户即可,人社部门将会一次性扣除养老保险费用和医疗保险费用,请参保人员相互转告。王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