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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税:税务稽查与税法宣传同行

时间:2017-06-27 20:20:43

近年来,南京市国税局第三稽查局将税法宣传融入检查工作的始末,抓住三个环节开展税法宣传,形成宣传与稽查的良性互动,有效地帮助企业排查涉税风险点,提升了企业的纳税遵从度,促进了和谐征纳关系的构建。

一是坚持查前宣传。检查人员在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的同时制作送达《告纳税人书》,就税收检查过程中涉及纳税人的六项权利和一项义务进行书面告知。同时针对纳税人容易发生问题的重要环节、重点方面进行政策提醒,促使纳税人认真对照政策开展自查自纠,主动补缴税款。

二是坚持查中辅导。在稽查过程中注重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对纳税人进行政策解读,帮助企业准确理解税收政策,寓稽查于服务、以服务促入库,提高纳税遵从度和减少税收风险点。

三是坚持查后回访,检查结束后由纪检监察部门向每户被查企业邮寄“阳光执法监督卡”和填好单位地址、贴好邮票的回执信封,对检查人员的执法行为以及廉政行为进行问卷调查,并通过电话随机选户进行调查,做到件件有监督,户户有反馈。着力构建全过程稽查宣传服务体系,受到纳税人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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