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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营改增”一周年红利渐显

时间:2017-07-13 21:08:51

“自去年5月实行营改增以来,到今年4月,公司已抵扣进项税额160.67万元(人民币,下同),税负从之前的5%降至目前的3.05%。”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人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营酒店管理的公司,该公司法人代表周丽忠称,企业真正享受到了营改增政策释放的红利。

2016年5月1日起,中国全面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简称营改增),增值税实现对国民经济三次产业全面覆盖。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统计显示,全面营改增试点一周年,该省企业累计减税464.88亿元,在全省122.46万户试点纳税人中整体减税面达98%。从减税绝对值看,货币金融服务、商务服务业、餐饮业等第三产业减税较多。

浙江开元旅业集团就尝到了营改增的“甜头”。作为全球酒店集团30强之一,该集团旗下的酒店2016年5月-12月累计减税约4500万元,减税幅度达30%。“据测算,2017年营改增预计可为集团节约税金超1亿元。我们享受到了一波史无前例的税改红利。”该集团董事长陈妙林说。

浙江开元旅业集团的“硕果”只是税制转换以来浙江第三产业“腾飞”的一个缩影。

数据显示,2016年,浙江省服务业增加值达24001亿元,比2015年增长9.4%。2017年一季度第三产业增加值5819亿元,增长10.0%,增加值快于GDP增速2.0%,对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为66.1%。

营改增作为一项结构性税制改革措施,最初的效果主要体现在直接减税上。但随着改革的深入,营改增的溢出效应正在不断扩大,减税降负也为企业创新增添了“底气”。

“文化创新、技术创新一直是集团发展战略的核心。营改增实施后,2016年集团创新创意服务等经营板块比原来缴纳营业税时减税200余万元。这为我们创新产品和工艺提供了不竭的动力。”浙江万事利集团是浙江省老牌丝绸企业,该集团董事局主席屠红燕如是说。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谭中伟表示,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将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大大增强了企业的投资意愿,进一步带动了固定资产投资。

据统计,2016年5月至2017年一季度浙江省实现固定资产投资27966.81亿元,同比增长10.19%;2016年5月至2017年4月浙江省纳税人因购买或租用不动产增加进项抵扣税额29.81亿元。

全面试点已一周年,浙江仍在继续跑出营改增的“加速度”。2017年7月1日起,中国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农产品、自来水等流动领域,税率从13%降为11%,这对浙江不少企业来说又是一大“红包”。

以浙江舟山富丹旅游食品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主要从事水产品的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其中适用13%税率的产品占比将近62%。“据我们初步测算,初加工这一块的税负大概能降低12%。”该公司财务负责人徐舟波算了一笔账。

“由于增值税的进项可抵扣,因此,对那些有较多进货的企业,营改增可减少其税负,此外还可以避免重复纳税。”浙江大学管理学院高级审计师罗关良说,营改增后,由于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征税,且税率仅为3%,对小微企业构成利好,有利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局长龙岳辉表示,浙江国税部门将充分发挥营改增政策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实现转型升级方面的作用,确保2017年所有试点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目标,为浙江经济发展升级释放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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