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财经资讯 > 经济民生

西藏自治区国税局与环保部门签署建立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备忘录

时间:2017-09-26 15:44:13

2018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将在全国范围内同步开征,为做好西藏环境保护税征管工作,进一步强化部门合作,明确职责分工,近日,西藏自治区国税局与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正式签署《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备忘录》,为环境保护税在西藏顺利开征打下良好基础。

环境保护税的征收和管理需要税务、环保等多部门协调同步,齐抓共管,《环境保护税法》明确规定税务机关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建立工作配合机制。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做好西藏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根据西藏实际,经充分协商,两部门正式签署了《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备忘录》。《备忘录》对西藏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工作要求、工作保障等内容进行了明确。体现了任务细化、倒排工期、明确分工、集成推进的特点。重点任务包括:落实环境保护税征管技术规范、制定抽样测算和核定征收方法、公告环境保护税表证单书、上线环境保护税核心征管系统和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制定发布西藏落实减免税政策的操作性文件、做好环境保护税开征准备和档案资料交接、组织开展环保税法宣传、业务培训和纳税辅导等内容;工作要求包括:制定工作计划、协调解决问题、信息成果共享、统一宣传口径等内容;工作保障包括创造良好工作环境、严守保密纪律等。

下一步,西藏国税部门将与环境保护部门将按照《备忘录》要求,按照确定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协调推进各项工作,指导和协助基层税务部门和环保部门做好环境保护税征管准备,确保《环境保护税法》在西藏如期顺利施行。

  • 上一篇: 王军要求第一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训班结业学员:不忘初心 反躬自修 担当尽责
  • 下一篇: 山西省75万人受益国地税联合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