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集成推动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提质升级。
《意见》坚持问题导向、集成导向、目标导向,从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切实创新监管方式、不断优化纳税服务、持续改进税收执法、统筹升级信息系统5方面提出了30项改革措施,持续优化税收环境,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意见》提出,减少和优化税务行政审批,简化纳税人设立、迁移、注销手续,改进纳税人优惠备案和合同备案,精简涉税资料报送等改革任务,进一步精简纳税人资料报送和办税流程。
《意见》要求,通过推行税收权力和责任清单,打造上下贯通、有机衔接、运转顺畅、透明高效的税务系统权责清单运行体系,确保做到“应放尽放,放了接上”。
围绕加强税收征管,《意见》提出了改革税收管理员制度、全面推行实名办税、推进跨区域风险管理协作、建立信用动态监管方式、优化征管资源配置和强化部门协同合作等6项具体改革任务,努力打造“实名办税制+分类分级+信用积分+风险管理”的闭环管理新体系。
此次《意见》以问题为导向,集成创新地提出了便利申报纳税等7项改革任务,为纳税人提供贯穿全程的优质服务,致力打造“一网通办、一表集成、国地联办、一次办结”的便捷办税体系。
《意见》坚持法治思维,提出规范税务行政处罚、严格核定征收管理、科学应用风险应对策略、完善税务稽查执法体制、加强风险应对扎口管理和加强税收执法监督等6项改革任务,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权力运行,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公开公平公正文明的税收执法环境。
此外,《意见》还通过加强税务稽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扩大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三项制度”试点、各省国地税联合制定实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具体措施,打造“执法一把尺子、行为一个准绳、处罚一个标准”的“链条式”规范管理。
根据《意见》的总体安排和要求,从现在起到2018年10月底前,税务部门将按计划分批推出具体改革措施和相关配套文件,推动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扎实有效推进,进一步优化税收环境,更加有力有效地服务和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