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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心路”不满1年破损不堪 上百万扶贫资金被骗

时间:2017-05-13 23:08:34

近日,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纪委公布了一份长达11人的处分名单,全都是该县“洞旺公路”项目骗取国家扶贫资金案中因失职渎职而被追责的公职人员。

“少数人把各种扶贫资金当做‘唐僧肉’,‘雁过拔毛’捞上一笔,而一些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稻草人’式的履职,更让扶贫资金的使用‘雪上加霜’!”城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马文高气愤不已。

“这条路花了国家200多万元,才修建不到一年,就出现多处破损,真是败家子,浪费国家的钱不心疼。”城步县丹口镇洞头山村村民告诉记者。

层层审核和验收,关关都是“稻草人”

城步县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该县旺溪至洞头山村的土路坡度陡峭、坑洼不平。修好这段路,老百姓呼声很高。2013年,城步县决定扩改公路,并作为以工代赈国债示范项目得到省发改委批复,设计全程共10.2公里。

2013年3月16日,张跃红(另案处理)以“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的名义,向县发改局递送了加盖伪造印章的申报资料,并顺利进入县招标代理机构库。

2014年,洞旺公路改建工程招标代理中,县发改局从十几家公司中抽中张跃红的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

同年9月9日,洞旺公路项目开标,白水洞村党支部原书记李德平通过串标方式中标,中标价为152.8万元。

经过近一年的修建,2015年8月,洞旺公路竣工。8月20日,交通、审计、财政等单位对该项目验收。然而,他们既没有现场勘测,也没进行技术检测,就同意验收合格。

在工程结算送审时,因缺少签证资料,施工方老板陈志开请求县交通局职工王恒旋帮忙。王恒旋没同意,但介绍一位朋友制作了假资料。然后,丹口镇政府在工程签证资料上签了字。

送审后,审计局工作人员夏玉元、王娥英没有现场踏勘,仅凭送检资料进行审核。工程送审总造价为211.4万余元,县审计局认定工程总造价为205.9万余元。

审计核查露马脚,顺藤摸瓜揭黑幕

工程验收,拿钱走人,仿佛一切就过去了。然而,“如意算盘”很快落空了。

2016年3月,国家审计署对城步县扶贫资金进行审计。审计人员看到公路的招标代理机构时,心生疑虑,“一个大公司到偏远的少数民族贫困县进行招标代理,不合常规,而且造价明显偏高。”

进一步核实发现,该公司没有在城步县进行过任何招标代理。该工程存在偷工减料、虚报工程量等问题。

国家审计署当即将问题线索通报湖南省委。省委和省纪委迅速作出批示。邵阳市纪委和城步县纪委根据问题线索顺藤摸瓜,揭开了项目建设的层层黑幕。

据县纪委负责人介绍,经司法鉴定,洞旺公路改建工程全段10.2公里,中标价152.8万元,结算价205.9万余元。然而,工程的实际造价仅为89.2万余元。路面设计宽度4.5米,实际平均宽度仅4.26米;路基并未施工。

至此,李德平等人骗取国家财政扶贫资金108.8万元的问题水落石出。

严惩扶贫领域监管失职,11名责任人被追责

“洞旺公路从招投标开始就存在弄虚作假,更令人痛心的是,层层监管形同虚设,越发加剧了问题的严重性。”国家审计署一名审计员说。

县招投标办审核把关不严,镇政府未按规定聘请监理公司、未对工程进行现场监督,县交通局未按要求开展验收,县审计局未按规定现场踏勘。案发后,市县两级纪委对11名不担当、不履责的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

李德平、陈志开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丹口镇党委书记彭树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镇负责该项目现场监管的干部廖廷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交通局局长王哲明、副局长肖爱民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恒旋被降低岗位等级;县审计局局长肖益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局项目主审夏玉元、复核人员王娥英等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洞旺公路从开工建设到竣工验收,要经过多个部门的监管和审核,从形式上看程序一个没落下。然而,但凡有一个部门真正负责,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城步县纪委纪检监察一室主任肖斌说。(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 邹太平 通讯员 陈吉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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