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城乡低保工作,贵州黎平县洪州镇“两举措”秉承“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理念,把城乡低保工作作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重中之重来抓。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运用。严把关口,规范运作,精心打造“阳光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为严明工作纪律,维护低保政策的严肃性,杜绝“走过场”、“一言堂”等现象,把真正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审核、审批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确保低保工作公正、公平、阳光、诚信。 二是加强宣传,强化制度约束。驻村干部入户宣传动员、群众申请、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公示等,坚决杜绝“关系保”、“人情保”、“平衡矛盾保”、“老年保”“用于公益事业”、“二次分配”、“平均分配”、“轮流坐庄”等恶劣行为,发现“人情保、关系保”及“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发生,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对申请对象逐一调查、走访、核实,做到详细记载及时掌握家庭动态,确保低保对象“有进、有退”。 截至目前,洪州镇已完成2017年城乡低保申请审核审批工作。2017年度共发放农低保资金140.8万元,惠及群众1461户4733人;城低保共发放资金2.2676万元,惠及群众31户51人,有效的解决了我镇困难群众的最低生活保障。(姚允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