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9月5日召开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例行政策吹风会上获悉,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将更加注重突出药品临床价值,更加注重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联动,更加注重与医保报销政策做好衔接。新版基本药物目录将能够覆盖临床主要疾病病种,原则上各地不增补药品。
据介绍,即将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专门强调要完善目录调整管理机制,对目录定期开展评估,实行动态调整,调整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对新审批上市、疗效较已上市药品有显著改善且价格合理的药品,可适时启动调入程序。在保障供应方面,将更加注重发挥政府和市场两方面作用,从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完善采购配送机制、加强短缺预警应对等作出系统安排,强调要提前预防药品短缺。在配备使用方面,更加注重基层与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用药做好衔接,强调各级医疗机构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同时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合理诊疗、合理用药的激励约束机制。
据介绍,不久后将推出的2018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增加了品种数量,并增加了特殊人群适宜品种和剂型等,将能够覆盖临床主要疾病病种,更好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比如这次纳入的丙肝直接抗病毒药物索磷布韦维帕他韦,是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全球首个也是国内唯一全口服、泛基因型、单一片剂的丙肝治疗新药,专家一致认为疗效确切,对此类药品下一步将首先重点开展使用监测和循证综合评价。
《意见》明确,医保经办机构应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向医疗机构拨付医保资金,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结算货款;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间“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健康报网 首席记者刘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