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国家药品监管局发布通告,标示为通化中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具体为:标示为江西和瑞药业有限公司、广州至信中药饮片有限公司、重庆泰尔森制药有限公司、云南宁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4批次白芷,标示为通化中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复方桔梗止咳片,标示为苏州市春晖堂药业有限公司、江西顺福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羌活,标示为甘肃省西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维U颠茄铝胶囊,标示为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原深圳致君制药有限公司)、国药集团威奇达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注射用头孢呋辛钠。(中国医药报记者安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