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地区社保局获悉,地区在完成了社保制度全覆盖后,近年来,又致力于实现人员全覆盖,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2018年末,全地区社会保险参保总人次达309万,比2017年末增加了到32.69万。各项社保待遇支付标准连年上调。此外,坚持保障适度原则,确保社保基金安全性。
从制度全覆盖走向人员全覆盖,需要做哪些工作?既要扩面,又要提待遇,如何保障社保可持续?带着问题,记者走进社保局进行了采访。
加强信息共享,走上精准扩面路
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社保全覆盖分为制度全覆盖和人员全覆盖两个层面。“随着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民参保实现了制度全覆盖。接下来的重点,在于实现人员全覆盖。”
“阿克苏依托数据支撑,实施精准扩面行动。”该相关负责人介绍,自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以来,社保局积极与扶贫、民政、工商等部门加大数据信息共享,开展60余万条数据比对,实地调查,精准扩面,社会保险覆盖人数大幅增长。截至2018年末,阿克苏地区社会保险参保总人次达309万,比2017年末增加了32.69万,其中: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3.74万人、231.47万人、16.99万人、18.26万人和18.89万人;23万人按时足额领取基本养老金,38万人次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目前,阿克苏地区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已达95%以上,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已达92%以上。接下来在继续扩面的同时,还要巩固成果,保持参保覆盖率长期稳定。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目标。随着社保扶贫工作的推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基本上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全覆盖。
社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随着劳动者权益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劳动者参保比例逐渐提高。来自疆诚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贺女士说:“现在政府实施‘同舟计划’,各行业按开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一旦项目施工单位发生工伤事故,项目所涉及用工的工伤权益都能得到保障了,既减轻了项目企业负担,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干部引导跟上,缴费档次有提高
推进参保扩面,针对个人“不清楚”“缴不起”“不愿参”及用人单位“不给参”等原因,应综合运用深化制度改革、优化相关政策、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社保执法、提供方便快捷服务等各种措施,分阶段、有重点地逐步扩大参保覆盖面。
近年来,地区1231个村建立村级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打通就业和社保服务最后一公里。随着金融社保卡的推广和移动缴费终端业务和农村惠农支付点的普及,参保百姓足不出村,就可以办理各项社保的缴纳、待遇领取和权益查询。
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及就业形态的多元化,“未来社保扩面的难点在养老保险,在城市灵活就业人员。”不少年轻人,往往在40岁之后才有加入养老保险的意愿。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尽管参保人数在增长,但参保人员大都选择了每年100元的最低档,保障水平较低。”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参照目前农村居民人均年收入,缴费集中于最低档的原因,主要不是“不能”,而是“不愿”。“不少农户觉得,养老保险交得越少回本越快,所以选择100元的最低档。”
地区各级社保局加大对村级社保协办员社保政策宣传培训,积极发挥村级社保协办员作用,率先长缴、多缴,同时,宣传引导农民提高缴费档次。
待遇适度提高,基金安全没问题
2018年,除了覆盖面在扩大,各项社会保险的待遇也在稳步提高,全年累计支付各项社保待遇32.8亿元。
养老保险方面,连续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增资153元,月人均养老金达到2472元。连续第三年同步提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人均增资208元,调整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到140,人均增资25元。
医疗保险方面,2018年,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额度由5万元提高至8万元,各级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均提高4%,门诊特殊慢性病种范围由13种扩大为18种。提高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恶性肿瘤、血液病等病种和肺结核支付比例。提高结核病患者医疗保障待遇,降低贫困人员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实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应赔尽赔。
失业保险方面,先后13次调整提高失业金标准,调整后月人均增加152元。实施推进失业保险“护航行动”“展翅行动”,发挥失业保险防失业促就业功能,实现稳定就业和高质量就业。
工伤保险方面,提高工伤(亡)职工工伤保险待遇,1-4级工伤人员月人均工伤津贴增加108元;建立了与工资增长、物价上涨等因素相关联的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机制。
生育保险方面,扩大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延伸生育保障支付链,将计划生育手术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保障范围。
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参加社保的人越多,越有助于提高总体支付能力。扩大保险缴费面,是提高保险支付能力的关键举措。
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人社、社保部门始终坚持保障适度原则,努力让社会保障水平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通过逐步建立各险种的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合理引导预期。
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制度上说,社保各险种专款专用,政府不得挪用;但如果社保当期出现支付缺口,政府财政资金负责补贴。从这个角度看,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性非常有保障。”(徐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