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动“银税互动”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大“银税互动”助力企业发展力度,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共享效应,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通知主要从完善银税合作机制、加大银税信息交流力度、推动银税合作积极创新、加强配套机制建设4方面提出了10项具体措施。一是在初步搭建的“总局(会)—省局—市局(分局)”三级联动的银税合作格局基础上,要求各地进一步下沉工作重心,2017年实现银税合作工作机制在所有县域铺开,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切实保证银税合作机制有效运行;二是将纳税信用信息推送内容扩大至纳税信用A-D级企业名单。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税务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进一步丰富银税信息互换内容,并鼓励双方探索通过建立专线、搭建系统平台等方式实现数据直连,将银税信息互动由“线下”搬到“线上”;三是将“银税互动”受惠群体由纳税信用A级企业拓展至B级企业,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自身经营发展特点,融合税务数据与多维度企业信息,创新信贷产品,优化信贷审批流程,健全信贷产品风险管理机制,提升金融服务效率;鼓励税务部门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自助服务、委托服务和服务体验方面,开展多领域银税合作;四是要求银税互动信息传递和接收单位要签订信息保密协议,共同做好信息传递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工作,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守信激励的示范引领效应,在全社会形成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价值导向,促进营造良好的市场信用环境。
2015年以来,税务总局与银监会创造性开展的“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活动,通过政务信息共享,为企业提供“增信”渠道,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为守信小微企业“加了油”,为构建良好的税收环境“助了力”,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添了彩”。据统计,截至2017年第一季度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累计向守信企业发放贷款38.8万笔,其中涉及小微企业30.5万笔,小微企业借助“银税互动”贷款金额达到3700多亿元,获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
此次两部门再次联合印发通知,是税务总局、银监会顺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贯彻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举措,是税务、银监部门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接金融扶持实体经济的生动实践,是加快实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的有力抓手,也是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的具体措施,将会推动银税合作向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发展。
通知下发后,税务总局和银监会将继续加强督查指导、统计分析,积极拓宽合作领域,创新增值服务,共同为诚信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的纳税服务和金融服务,持续推动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链接:《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动“银税互动”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7〕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