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实施州河环境综合治理,实现母亲河“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和建设幸福美丽达州提供坚实的水环境基础支撑。根据州河环境指挥部下发的《州河城区河段船舶处置实施方案》(州河治指〔2017〕3号),按照“政府主导、合理补偿、科学处置、平稳推进”的要求,实施州河城区河段内渔业捕捞许可撤销、客渡运船舶经营许可撤销、船舶回收处置、银河码头拆除、人员安置等工作。
2017年7月达州市政府确定了州河罗江电站大坝以下至达营高速州河大桥以上36公里河段为全年禁渔区范围,通川区于2017年8月1日启动对州河通川区段渔船、渔具的回购处置等工作。一是采取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政府按评估价值回购并集中处置的方式,对州河通川区段持有捕捞许可证的115艘渔船,19艘辅助船,6855张网具进行了评估回购;二是对115名渔船主提供技能培训、发放过渡期生活补助、项目扶持补助等补偿资金506万元,并实施限时渔民安置补偿签订协议书奖励政策,促进渔民工作顺利开展;三是按照参加养老保险自愿、费用自理原则,每本捕捞许可证限定参保人数为1人,人员限于渔船主或家庭成员中年满16周岁以上的公民,最终113名渔民购买了养老保险。经过一年多地不懈努力,2018年底通川区全面完成了州河城区渔船处置、渔民安置工作。(刘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