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该局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推进税务系统“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以打造阳光税务、规范税务、法治税务。
税务总局局长王军高度重视,会前专题听取关于“三项制度”试点前期准备工作情况汇报,并提出试点任务重,要求高,务必要高度重视,将“三项制度”纳入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中统筹推进,确保试点平稳运行。
税务总局副局长孙瑞标在部署会上指出,推进“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是税务系统打造阳光税务、规范税务、法治税务的重要举措。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通过加强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开、完善公示平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通过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提高信息化水平、强化记录运用,让权力以“看得见”的方式规范运行;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通过落实审核主体、确定审核范围、明确审核内容、细化审核程序,让权力经受法治的检验。
孙瑞标强调,各级税务机关特别是试点单位及其所在省税务局要全面梳理归集税收行政执法中与“三项制度”相关的工作内容、制度规范和信息系统。对现有制度规范、执法流程和信息系统按照“三项制度”试点工作的要求进行补充、改进和完善,不另起炉灶,不重复建设,注重集成创新,注重系统优化,实化细化试点任务,明确试点实施步骤,切实落实部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