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均严重扰乱交通秩序,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都是公安交管部门严厉打击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但总有些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之人心存侥幸,与交警玩起了“捉迷藏”,最终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受到法律严惩。
4月3日14时许,山西省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北景中队在南环路某大酒店附近,对一辆牌号晋MVT6**小型普通客车检查时,闻到驾驶员王某身上一股酒气,便立即对其采取控制,进行了呼气快速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43mg/100ml,达到酒驾违法标准。同时查明,王某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据王某称,中午和朋友在一起喝完酒还不到两点,心想此时正是交警吃饭、休息时间点,不可能这么早就出来查车,便放心的开车上了路。可他却不知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为了有效打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临猗交警已制定了针对性措施,早就布下天罗地网。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王某因未取得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罚款3000元严厉处罚。(王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