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旗下基金产品风险评价方法说明
(一)主要依据与目的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基金产品的风险评价工作方法,主要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募基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维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二)基金的风险等级
基金风险等级包括以下五个等级:
(三)基金的风险评价因素
划分基金产品风险等级综合考虑了以下因素:
(一)流动性;到期时限;杠杆情况;结构复杂性;投资单位产品或者相关服务的最低金额;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募集方式;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同类产品或者服务过往业绩;其他因素。
(二)基金管理人成立时间,治理结构,资本金规模,管理基金规模,投研团队稳定性,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性及执行度,风险控制完备性,是否有风险准备金制度安排,从业人员合规性,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及基金经理的稳定性等。
(三)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构架(母子基金、平行基金),投资方向、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募集方式及最低认缴金额,运作方式,存续期限,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程度,成立以来有无违规行为发生,基金估值政策、程序和定价模式,申购和赎回安排,杠杆运用情况等。
二、公司旗下基金2018年第三季度风险评价结果(按基金代码排序)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