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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股权类私募也有参考标准了!24项指标年底发布

时间:2018-11-15 17:44:41

股权类私募也要有专属的信用信息报告标准了!届时,股权类私募机构将与证券类私募机构一起,被纳入基金业协会搭建的信用记录和约束体系。

近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党委书记、会长洪磊在出席《财经》(博客,微博)年会时讲话指出,信义义务是基金行业的基石,协会将采取多项措施进行私募行业信用建设,包括优化登记备案流程,针对不同类别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产品及其投资标的推出不同的尽职调查指引等,并将于今年底正式发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信用信息报告标准。

信用约束不畅等问题逐渐显现

尽管2016年以来,监管层对于私募行业加强监管力度,出台了多项自律文件及规则,但数据显示,今年以来私募行业依然保持蓬勃发展,基金规模稳步上升。

截至2018年9月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4255家,较上月存量机构增加64家,增长0.26%;已备案私募基金74337只,较上月减少364只,减少0.49%;管理基金规模12.80万亿元,较上月增加51.26亿元,增长0.04%。私募基金管理人员工总人数24.61万人,较上月增加142人,增长0.06%。

其中,股权投资活力迸发,对推动企业权益资本形成起到重要作用。

其中,股权投资活力迸发,对推动企业权益资本形成起到重要作用。

洪磊介绍,截至今年2季度末,私募基金累计投资于未上市未挂牌企业股权、新三板企业股权和再融资项目数量达9.09万个,为实体经济形成股权资本金5.13万亿元;其中,投向境内未上市未挂牌企业股权项目存续规模达4.11万亿元,较2017年末增长20.8%。

2018年以来,私募股权与创业投资基金是少数保持正增长的直接融资工具,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宝贵的资本金。2018年1季度和2季度,私募基金投向未上市未挂牌企业股权的本金分别新增3818亿元和4536亿元,相当于同期新增社会融资规模的6.6%和11.5%。

但洪磊也指出,随着市场环境变化,行业信用约束不畅和风险因素增加带来的问题逐渐显现,包括五方面问题:

一是大量机构出于规模扩张甚至囤壳目的,虚设私募基金管理人,导致机构登记后不实际履行管理职能,频繁更换法人代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无法形成稳定有效的内部治理;

二是部分机构试图以股权代持方式完成登记,关联方缺少日常监管,从事与私募基金业务相冲突业务,埋下风险隐患;

三是部分产品先备案再募集,违背私募基金募集完成后再备案的事后备案制度安排,滥用行业协会信用背书;

四是虚设投资单元,分散募集、集中运作,变相开展“资金池”业务;

五是部分产品投向单一债权资产、无法确权资产,甚至任意创设收益权资产,不能有效维护基金财产安全。

将全面实施信用信息报告制度

针对上述行业信用约束不畅和风险因素增加带来的问题,洪磊介绍称,基金业协会正积极推动三方面过程自律建设。

其中一方面,是全面实施信用信息报告制度,推动建立多维度市场化信用制衡机制。

洪磊表示,协会将于今年底正式发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信用信息报告标准。股权类机构信用信息报告指标将包括合规性、稳定度、专业度、透明度等24项指标,辅以13项投资风格指标。

券商中国记者发现,早在今年1月12日,基金业协会就已经发布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信用信息报告工作规则(试行)》,针对证券类私募管理人设置信用信息报告制度,每季度由专家小组从合规性、稳定度、专业度、透明度等方面进行评价。

不过,当时这份工作规则并未涵盖股权类私募机构。

事实上,无论是基金规模,还是机构数量,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的规模都要远远大于私募证券管理人。根据基金业协会官网的数据,截至2018年9月底,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的备案基金规模总额为83465亿元,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规模的3.5倍。从机构数量上看,前者的14561家也远超后者的8922家。

其中,股权投资活力迸发,对推动企业权益资本形成起到重要作用。

而在股权类私募机构的信用信息报告标准出炉之后,这一信用评价体系将基本覆盖整个私募行业。

行业尽职调查指引也将出台

洪磊介绍的另外两方面自律建设包括:

一是进一步完善登记备案须知,优化登记备案流程,为市场合理展业提供清晰标准。

具体要求包括,协会将厘清管理人登记边界,强化集团类机构主体资格责任,明确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为设立某只合伙型基金,而出资或派遣员工专门设立的普通合伙人(GP),无需再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同时,进一步明确关联方要求,落实内控指引,加强高管及从业人员合规性、专业性要求。强化公平对待投资者和投资者利益保护要求,对证券类产品的安全垫设计、费用回拨机制、业绩报酬提取机制和结构化收益分配机制作出必要限制。

二是将出台行业尽职调查指引,建立尽调行为标准,强化展业过程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协会将针对不同类别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产品及其投资标的推出不同的尽职调查指引。对于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尽调指引将涵盖投资策略、投资流程、团队建设、合规风控能力、会计估值及法律行政、环境与社会影响等14项指标,按必要和个性化提供参考模板,方便专业投资者更加全面地了解基金管理人,帮助其基于市场化信用作出合理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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