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22日电(刘玉龙、翟瀚)证监会22日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相关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本轮修订坚持问题和风险导向,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守销售适当性、资金和交易安全底线要求,推进公募基金销售机构提高专业服务能力,提升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水平,促进行业长远持续发展,培育行业良性发展生态。
证监会发布的消息显示,目前公募基金销售业务初步构建了覆盖场内场外、线上线下、直销代销的多元化销售渠道。行业个人投资者群体不断壮大、普惠金融效应初步显现,截至2018年末,公募基金个人投资者有效账户数已达6亿。
据高莉介绍,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厘清公募基金销售业务边界,将各类服务主体纳入监管。整合优化公募基金销售牌照注册条件,强化公募基金销售作为金融业务的持牌准入管理。全面梳理完善公募基金销售业务规范,强化投资者保护与投资者服务。
此外,相关修订还强化对公募基金销售机构特别是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的内控与风险管理要求。推动提升公募基金销售机构专业服务能力,通过资产配置等服务引导客户长期投资。进一步完善公募基金销售业务资格退出机制,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构建良性发展的行业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