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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盼理财子公司成立 尽早展开投顾模式

时间:2019-05-04

中国基金报记者吴君

资管新规实施一年,“银行理财+私募”模式受到冲击。在原有委外基本陷入停滞的情况下,私募开始转向拓展代销业务,并取得不俗成绩。同时,私募也在积极准备,以投顾身份与即将展业的银行理财子公司开始新的合作。

期盼理财子公司成立

投顾模式成主流

一年过去,委外模式几乎停滞,靠委外扩张规模的债券私募等转向代销,与银行私行等渠道合作,并且取得一定突破。好买基金研究总监曾令华表示,之前的委外模式,新规后受影响比较大的是债券型基金。“我们接触的私募现在多是做代销为主。”

双隆投资总经理马俊表示,目前私募同银行主要的合作方式代销,还有一些产品仍可以以投顾身份参与。

实际上,以投顾身份与银行合作,正是当前不少私募的期盼所在。

去年12月,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明确银行理财子公司可以选择符合“3+3”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担任理财投资合作机构。

目前,工农中建交五大行、招商、光大等7家银行已获准筹建理财子公司。私募期盼银行理财子公司成立后新的合作局面。

星石投资表示,新规为私募与银行理财子公司的合作打开空间。“理财子公司在职能和渠道上有天然优势,而银行权益类管理仍需较长时间完善。符合条件的私募可以依靠自身投研实力成为理财子公司的合作方。此外,在打破刚兑的趋势下,银行对权益类资产配置的重视程度有所提升。”

马俊认为,“3+3”标准对于许多新的私募而言有一定挑战。“不过这一门槛可以通过托管等机构证明属于产品决策团队的方式来满足,不需要从业人员以基金经理身份提供业绩,因此虽有挑战,但还不算严苛。”

王林表示,资管新规对投资顾问的要求,既规避了行业乱象,也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千为投资一直都与银行的资产管理部、私人行业部有不同资金属性的投顾合作。银行理财子公司即将展业,我们会密切关注,积极建立联系,争取早日在业务上达成合作。”

“我们都在等待银行理财子公司开业,才能开展相关合作业务。银行说在今年四季度之前都没有业务可做,他们都在进行人事调整,筹备子公司。”前述北京大型债券私募市场总监透露。

新规重塑行业格局

优秀私募机会更多

在资管新规新环境下,多位私募人士认为,具备较强资管能力、合规运营的私募机构有望在新的合作模式下胜出,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

石锋资产销售总监张诗函表示:“银行理财子公司成立之后,筛选私募投顾的标准应该不会不低于以前对于委外的要求。因为相对独立考核,银行理财子公司会更趋于市场化,更关注业绩。所以,资产管理业绩持续稳健的投顾就有机会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另外,理财子公司的投顾合作规模在初期可能比原来的委外规模要小一些,但3到5年以后,规模预计会逐步扩大,期间可能会受到行情波动的影响,但有超额收益的银行理财投顾合作会发展更快。”

赵博文称,未来合作空间较大的是私募以投资顾问的形式,为银行管理产品。“我们较强的交易能力,可以帮助银行在市场上找到交易对手,以更合适的价格买卖现券,避免滑点,尤其对于交易波段的把握,也成为过去一年产品阿尔法收益较高的来源。”

恒天财富表示,这是很多私募机构转型的新机遇。在新规大背景下,马太效应更加明显,头部机构优势更为突出。“因为这些私募本身已经满足新规要求,对比其他机构具有优势。我们看到,不少私募已经开始补充投研队伍,增加一些有经验的基金经理,一方面是为了提升产品品质,另一方面也让整个市场变得更加合规,有助于长期发展。”

另外,也有私募认为,未来银行和私募合作的方式有望更加多元化。凯丰投资表示,私募机构担任银行理财的投资顾问,使得银行理财+私募基金的合作模式得以继续。而且,符合条件的私募管理人可以担任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发行的MOM产品的子管理人。银行资管有较强的募资能力,但主动管理能力相对弱一些,有较强的动机发行MOM产品。但鉴于分业监管现状,商业银行能否作为母管理人发行MOM产品,继而开拓与私募的合作空间,还需要银保监会另行出具相关指引进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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