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市场首批公募FOF成立至今已经历时一年多,近期,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下发最新一期《机构监管情况通报》和《基金中基金(FOF)审核指引》更新版,这也意味着FOF产品将迎来了新的产品运作要求。
货币基金投资限制不得超过15%
据悉,《基金中基金(FOF)审核指引》更新版有十点内容,包括“FOF产品类别的进一步细分”及“申请注册FOF应当配备至少3名以上专职从事投资或者研究的人员”等内容。在大成基金大类资产配置部FOF首席研究员王群航(博客,微博)看来,这次《基金中基金(FOF)审核指引》更新版值得注意的主要是两个方面,一个是“可投资香港互认基金份额”,另一个是“投资于货币基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15%”。
王群航表示,“可投资香港互认基金份额”主要是扩大了投资范围,和提高收益没有必然的关系,这是一个中性的内容。而北京地区一中型基金公司FOF基金经理杨磊(化名)表示,以前FOF没有投资香港互认基金,现在虽然放开了但是影响其实也不会特别大。“内地的基金数量很多,其实也没有特别大的必要去选择这样的一类产品,但可投资范围的放开代表了监管层的一种态度和方向,因为像股指期货之类的也还没有放开,现在这个变化可能是投资范围放开的一个渐进过程。”
在投资比例上,最新版要求FOF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15%。了解FOF的投资者可能知道,2017年底首批公布年报的几只FOF,至2017年底投资货币基金的占比均在75%以上,高比例的货基配置一度引来市场争议。此后,虽然第二批公募FOF将“货币市场基金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5%”写入基金招募说明书,但是对于这一限制,也有基金业内人士提出了质疑。
王群航认为,现在将投资于货币基金的比例限制从5%放宽到15%是一个好事情。“早前我也曾反复呼吁了这一点,实践证明5%的限制是不太合适的,现在能放宽肯定是一个好事。就我个人看来,15%可能也不太够,希望未来这个自由权能再大一些。尤其是在养老目标基金上更应该完全放开,因为养老目标基金已经有了一个下滑曲线,剩下的部分就应该给予更多的自由。”
运作期设计助力FOF运作
据悉,最新一期的《机构监管通报》聚焦了公募FOF基金运作管理。其中,提到要“丰富产品运作方式,开发具有一定封闭运作期或最短持有期的FOF,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根据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合理设置差异化管理费率水平,充分让利投资者。审慎科学确定FOF业绩比较基准,准确反映产品风险收益特征。”
对此,杨磊表示,运作期限的丰富很关键,现在养老目标基金的运作也是封闭式运作。“封闭运作对FOF投资有很大帮助,这是由于很多FOF的底层资产和它BETA的表现,和它净值的表现的相关性是非常高的,所以投资期限长一点能够让基金经理在相对长的时间里做出一个比较合适的决策,如果不封闭的话,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影响对基金净值的表现相对会大一些,特别是在市场波动的时候,影响会很大。”
Wind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6月5日,共有57只已发行的FOF基金,其中养老目标基金43只,非养老目标型FOF三批合计获批14只产品。此外,目前等待批文的FOF基金约有120余只,除养老目标基金外,待审批的FOF有86只。公开信息显示,最近一只获批的非养老目标型公募FOF是2018年4月,这次更新版的《审核指引》下发可能意味着非养老目标型公募FOF的审批会有新进展。
每经记者 聂虹 每经编辑 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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