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应尤佳
昨日,不少基金公司产品部收到证监会的最新产品申报要求,要求拟任基金经理与督察长承诺产品不存在“挂名”行为,已经进入申报环节的产品还需补充这一材料。
虽然基金经理“挂名”是违规行为,但在业内这一现象却一直存在。本周一,证券时报记者曾对这种现象进行了报道。周二,监管部门就出台了相关监管政策。
“我听说这个政策是证监会周一晚上决定的,周二开始让各家基金公司落实。”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
据业内人士介绍,以往在新基金产品申报时,其实基金公司也需要作出相关承诺,基金经理需勤勉尽责做好基金投资。昨日,证监会对基金公司又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单独对“挂名”做出承诺,同时,要求拟任基金经理与督察长都必须承诺不存在“挂名”情况。
上海证券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刘亦千认为,基金经理“挂名”不仅会让基金经理的诚信打折,也会让公司的品牌度受损。“让知名基金经理‘挂名’,也许更容易将产品销售出去,但是,基金公司承担的是不诚信的代价,其实是得不偿失的。”
基金经理的“挂名”现象主要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多人共同“挂名”单只基金,但这些基金经理并非都参与基金操作,外界难以分辨实际操作的基金经理;二是操盘人不具备基金经理资格,需由基金经理“挂名”。
“挂名”现象之所以一直存在,一方面是迫于销售压力,另一方面也与难以辨别相关。有业内人士分析,多个基金经理“挂名”一只产品的情况不少,对于机构投资者,基金公司可以选择解释清楚,但普通个人投资者就要靠自己辨别了,单是这一条就已经是明显的信息不对称了。
业内人士认为,禁止基金经理“挂名”,可以减少基金公司打擦边球的空间和动力,有助于提升行业规范化运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