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北京证监局发布了关于中逢昊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逢昊)、曹津逢、胡东旭(现名胡喻翔)、何江风)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逢昊“未按规定办理基金备案”、“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基金产品”等六大违规事实进行处罚。这家公司可谓是频频挑战监管红线。
其实,这家多处触犯雷区的私募早在四年前就已露端倪。
原董事长3年前已遭逮捕
据天眼查信息显示,中逢昊成立于2009年9月,是一家主要从事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曹津逢持有中逢昊60%股份,为第一大股东,余继征持有剩余40%的股份。
早在2015年3月,证监会稽查人员就曾在“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中发现,中逢昊在登记备案、合格投资者、资金募集、投资运作方面涉嫌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即对中逢昊启动立案调查。
调查期间,北京证监局接到群众举报中逢昊非法集资,且兑付风险显现,公司发行的“保理债权分级计划1期”产品未按期兑付,涉及投资人200余名,涉及金额2000余万元,另有2.3亿余元兑付情况不详,涉及的人数及资金量都非常巨大。北京证监局立即将涉嫌犯罪线索抄报北京市公安局,建立联动机制对中逢昊进行立案侦查。
彼时,中逢昊时任总裁、拟认定的违法行为主要责任人员胡东旭突然失联。据中证网报道,胡东旭自从与监管机构谈完话后就一直以生病为由没来上班,公司事务由副总裁何江风暂时负责;中逢昊实际控制人曹津逢则长期待在美国。经证监会工作人员反复劝说,曹津逢终于在2016年2月份回国,前往监管机构汇报了公司当时的情况,并承诺要调配资金解决当时的兑付问题。
此后,公安机关经过调查认定中逢昊涉嫌非法集资,将曹津逢依法逮捕。
涉六项违规,公司及3高管遭行政处罚
此次北京证监局对中逢昊的行政处罚,主要披露了以下违规事实:
旗下3只基金未按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中逢昊管理的“北京中资嘉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纳米科技投资基金1期”(以下简称纳米1期)2013年12月23日开始募集,2014年9月4日募集结束,实际投资者为245人,募资金额为90,990,000元。但该基金备案信息显示,基金投资者为49人,募集总额为50,000,000元。中逢昊未按实际投资人数及募资金额办理基金备案。
中逢昊管理的“北京中资福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纳米科技投资基金2期”(以下简称纳米2期)2014年9月2日开始募集,募集说明书载明的募集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募集截止日后基金仍在募集,2015年3月11日基金最后一名投资人刘某钢入资5万元。2014年9月4日,纳米2期第一笔投资款转入投资对象。截至现场调查日2015年10月13日,中逢昊未按规定办理纳米2期备案手续。
中逢昊管理的“北京中资亨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天津保利行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天津保利行)2015年1月31日开始募集,募集说明书载明的募集截止日期为2015年7月31日,募集截止日后基金仍在募集,2015年8月31日基金最后一名投资人邢某友入资30万元。截至现场调查日2015年10月13日,中逢昊未按规定办理天津保利行备案手续。
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个人募集资金且投资者数量超过法定限额
纳米1期自2013年12月23日至2014年9月4日,共向228名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纳米2期自2014年9月2日至2015年3月11日,共向336名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天津保利行自2015年1月31日至2015年8月31日,共向334名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中逢昊管理的上述三只基金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且投资者数量超过法定限额。
三、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基金产品
中逢昊在其官方网站上,显示有天津保利行项目募集说明书封皮,封皮上载有咨询电话010-59****08-878。该网站面向社会不特定人群,中逢昊通过该网站向社会公众宣传推介其基金产品。
四、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并承诺收益
中逢昊向纳米1期、纳米2期、天津保利行、“北京中资鼎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理债权分级计划1期基金”(以下简称保理债权分级计划1期)的投资者提供《确认函》,依照投资金额等条件,明确10%左右年化收益率。同时,中逢昊等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以其财产为投资者的投资本金及收益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上述内容构成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及承诺收益。
五、未落实投资者风险评估要求
中逢昊在自行销售纳米1期、纳米2期、天津保利行、保理债权分级计划1期4只产品过程中,未按规定对投资者进行风险评估,未要求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签订风险揭示书。
六、未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中逢昊未向投资者披露其与纳米1期、纳米2期项目投资对象兴农高科纳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及明股实债的真实运作信息、收益情况等。
北京证监局认为,中逢昊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所述违规行为。
对中逢昊的上述全部违规事实,时任中逢昊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曹津逢、总裁胡东旭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中逢昊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基金产品的违规事实,时任中逢昊副总裁何江风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因此,北京证监局决定:对中逢昊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对董事长曹津逢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对总裁胡东旭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对副总裁何江风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罚款。
近一个月已有约40家私募被罚
近两年,监管层对私募基金市场的管理愈趋严格,特别是自2017年“史上最严”《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下发以来,私募被罚现象愈趋寻常。
蓝鲸财经据证监会官网数据不完全统计,自8月以来,近一个月已经有10余家证监局对辖区内的约40家私募基金采取了行政监管措施,20家私募遭注销,厦门、福建、广东和重庆等地为重灾区。
从处罚原因来看,上述私募公司除了旗下个别基金存在兑付风险外,还存在诸如未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工作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未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信息披露违规、私募基金未备案等多个共性问题。
而除了从私募端加强监管外,近日,证监会还从投资者端入手,组织开展私募基金投资者教育专项活动。8月23日,证监会宣布近期将以“辨真伪・识风险 做理性私募投资者”为主题,在全国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私募基金专项教育活动,针对私募机构鱼目混珠、合规程度参差不齐、部分风险个案以及非法集资的“伪私募”等现象进行投资者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