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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FOF“上柜”前仍需改合同

时间:2017-09-11 18:20:32

因监管层要求9月1日后刊登的新基金发售公告,需要按照《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先行完成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修改,方可开展募集工作,这就意味着,FOF离面市还有一段时间。

中国基金报记者 方丽

见习记者 陆慧婧

首批6只公募FOF获批的消息被朋友圈刷屏,市场热度很高。不过基金君获悉,市场翘首以盼的FOF基金或因基金合同需“回炉”修改,正式上柜还需等待。

一位FOF获批的基金公司人士透露,日前监管层要求9月1日后刊登的新基金发售公告,需要按照《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先行完成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修改,方可开展募集工作。而新获批的FOF也同样由此要求,这也意味着首批FOF基金距离正式推向市场还有“最后一公里”。

“FOF只是和其他待发的基金产品一样,需要按照流动性新规再增添一些内容,改了之后就可以正常发行,而且更加符合监管的要求。”另一位基金公司人士告诉记者。

FOF合同仍需再改

上周五,包括华夏、嘉实、海富通、南方、建信、泰达宏利等6家公司旗下FOF集体拿到批文,这也是基金业历史上第一次公募系FOF出炉。

不过,拿到FOF基金批文的基金公司人士在面对记者咨询时,第一反应是“最近发行的基金要根据流动性新规修改合同,不知道FOF基金现在能不能发?”

此后,经过多家获批FOF的基金公司确认,与监管层沟通之后得到的反馈意见是,FOF基金仍要按照流动性新规修改合同之后才能发行。

据一家已经拿到批文的基金公司人士表示,该FOF基金都已做好了全部准备,希望能以最快的速度发行,但是要更改基金合同,可能速度没有那么快。另一家获得批文的基金公司也表示,拿到批文后,公司整体都在根据相关规定来修改基金合同等条款,但是因为也是新产品还需要具体研究,目前行业内都在研究状态。

上周四,证监会下设的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发布《关于做好基金产品募集、合同修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针对新出台的流动性管理规定,在9月1日后刊登了基金发售公告,出于与新规有序衔接、后续投资运作便利等考虑,必须先完成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的修改,才可开展募集工作。

“例如流动性新规第四章规定的投资限制,第五章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集中度,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第六章的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以及投资流动性受限资产等各项要求,还有也需添加到FOF基金合同中。”基金公司一位监察稽核部人士表示。

“大家对如何修改基金合同目前没有统一意见,还要等待协会之后有无指导细则,这也意味着FOF基金距离正式推向市场发行仍没有确定的时间表。“上述拿到批文的基金公司人士称。

“流动性新规的核心思想包括开放式基金单一客户占比不超过50%,这也有可能影响到一些未来打算推出定制性FOF基金的产品方案。”上海一位FOF基金经理表示。

此外,据基金君了解,业内也有传闻说也有销售渠道已经蓄势待发,做了较长时间蓄客和资金准备,目前已经积累了数亿元的资金量。

但是,基金君获悉是暂时已经获批的几家基金公司目前并有发行时间表,有些公司还在积极签署代销协议。

基金公司机构业务部

闻风而动

基金公司机构业务部也敏锐地感触到同行获批FOF产品中蕴藏的合作机会。

“我们在拿到FOF产品批文当天,其他基金公司机构业务部就已经前来为公司旗下绩优基金做推荐介绍。”一位基金公司人士对记者表示。

“以往基金公司机构业务部只覆盖券商、保险、年金等客户,现在多了一块公募FOF的蛋糕,有空余人手布局这块新增业务的基金公司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潜在合作机会。”上海一位FOF基金经理也称,从今年春季起,也陆续有基金公司前来谈合作,前期主要是以介绍公司产品为主。

“基金公司同行之间的合作在半年前就开展了,其实不仅是调研,更重要还有直销渠道的开户流程,现在基金公司购买别家基金公司的产品仍需要走直销渠道,所在公司的每个基金产品都需要在别的基金公司分别开个账号,这意味着每新增一个FOF,都得开一次户,整个流程走下来也有半个月时间,以后若有类似一账通的账户会方便很多。“上述上海FOF基金经理介绍,并且每个基金公司效率不一,例如同样是在收市前十分钟买入,也许一家基金公司能确认买入成功,另一家基金公司还不行,这些流程都要事先沟通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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