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货基作出特别规定。而在实施日之前,监管对货基或许还会有动作,且剑指流动性风险。
监管风声不断
8月初,证监会对部分基金公司进行窗口指导,要求所有已上报但未发行和将来上报的货基产品,应明确是否开展T+0快速赎回业务。若开展T+0业务,则暂缓审批。存量货币基金不受此规定影响。
当前,货基有两种方式实现T+0赎回,一种是场内货基,可通过交易所场内系统进行实时申购和赎回业务。另一种是场外货基通过垫资方式实现T+0赎回。为实现T+0快速赎回,基金公司主要采用两种模式,一是自行垫资,即提出赎回申请后,先以自有资金划拨给投资者,等货基赎回到账后再作偿付;二是银行垫资,即基金公司将赎回的基金份额向银行抵押贷款,赎回份额到账后再还贷。
鉴于较高的流动性是货基受投资者青睐的主要原因,若高效赎回的特征被剔除,未来货基吸引力恐受影响。但业内人士认为,投资者无需太担心。“无论短期还是长期,货基的收益率都高于银行存款。”济安金信基金评价中心主任王群航(博客,微博)表示,“基于摊余成本法的收益计算方式及不断加强的监管,货基风险已一再降低,随着时间推移,仍会得到更多投资者认可和持有。”
聚焦流动性风险
9月15日,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在公募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专题培训班上指出,“流动性风险是现阶段我国公募基金行业稳健发展所面临的突出问题”。证监会发布的《管理规定》也提及:“对于被认定为具有系统重要性的货币市场基金,由中国证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另行制定专门的监管规则。”
市场普遍预期,作为国内最大规模的货币基金,余额宝极有可能被认定为“具有系统重要性”的货基,适用特别的监管规则。
事实上,无论规模大小,新规落地对货基的流动性风险管理都提出了更高要求。数据显示,截至上半年,货基总规模5.1万亿元,其中机构投资者规模约3万亿元。“由于货基具有高集中度特征,机构同质性行为非常强,一旦市场出现变化,机构的赎回行为容易放大市场交易风险,进而突破公募基金自身的流动性管理上限,引发市场的流动性冲击,去年货基出现大额赎回及负偏离的情形就是典型例子。”某基金公司业务人员表示。
不过,证监会副主席李超日前表示,新规出台的目的是管控货基可能潜在的流动性隐患,从单个机构来讲,问题不大。王群航也表示,“大家最关心流动性风险,但要考虑什么样的情况发生,才会促使3亿多的投资者集中赎回自己那区区二三千元资金?这样的概率非常非常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