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推动对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等贷款增量或余额达到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实施定向降准,并适当给予再贷款支持。9月30日下午,央行发布通知,为支持金融机构发展普惠金融业务,对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实行定向降准政策,从2018年起实施。
完善定向降准政策,支持普惠金融
本次定向降准政策,是对央行以往定向降准政策的延伸和完善,考核范围由原来的小微企业贷款和涉农贷款调整为普惠金融领域贷款。2014年央行《关于定向降低部分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的通知》(银发〔2014〕164号)和2015年央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的通知》(银发〔2015〕327号)中,定向降准对象为“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达标的商业银行。而本次定向降准政策的支持范围扩大为普惠金融,普惠金融领域贷款包括:单户授信小于500万元的小型企业贷款、单户授信小于500万元的微型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农户生产经营贷款、创业担保(下岗失业人员)贷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消费贷款和助学贷款。
调控政策标准更加明确,旨在支持实体经济
本次定向降准政策,考核范围不仅从小微企业贷款和涉农贷款调整为普惠金融领域贷款,贷款口径也更加明确。本次政策考核范围是各类单户授信小于500万元以下的普惠金融贷款,明确了普惠金融贷款的额度是单户500万元以下。将减少政策落实的模糊地带,有利于推动商业银行真正将资金投入到小微企业、农户生产、创业担保等普惠金融领域,推动商业银行支持实体经济。其次,本次定向降准政策的考核标准大幅调整。政策保留了原来两档定向降准的调控方式,但考核标准有了大幅下调。原来第一档达标要求为涉农或小微贷款新增占比达到15%,本次调整为新口径普惠金融贷款新增或存量占比达到1.5%;原来第二档的达标要求为涉农或小微新增贷款占比达到50%,存量占比达到30%,本次调整为新口径普惠金融贷款新增或存量占比达到10%,标准大幅下调。这样事实上使得更多的机构可以达到或接近这个标准,从而推动更多商业银行愿意或更容易通过努力来争取这个定向降准政策,增加对实体经济的支持。
扩大定向降准支持范围,释放积极信号
本次定向降准事实上大幅降低了考核标准,使得更多商业银行能够达标,从而定向降准的覆盖范围更大。根据央行答记者问公布,按现有数据测算,对普惠金融实施定向降准政策可覆盖全部大中型商业银行、约90%的城商行和约95%的非县域农商行,可见本次覆盖范围之大。由于上市银行多数之前已经达标并且享受了定向降准的政策,因此对于第一档定向降准,预计总体释放资金量可能有限。第二档定向降准可能带来更多的资金释放,考核标准由原来涉农或小微新增贷款占比达到50%和存量占比达到30%大幅降低为普惠金融贷款新增或存量占比达到10%,可能带来部分大行、更多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的达标,享受较基准存款准备金率下调1.5个百分点的政策支持。
此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本次定向降准是“远期”政策,2018年根据对2017年的考核结果实施,因此商业银行仍有一个季度的时间争取“上车”,努力享受到定性降准的政策。所以,目前这个时点,我们仍可以较为乐观的来估计政策影响。粗略测算,本次定向降准的覆盖范围明显扩大,考虑第一档和第二档降准的综合效应,预计释放资金量略低于一次0.5个百分点的全面降准水平,将为市场注入长期流动性,释放明显的积极信号。
央行精准调控之下,债市无须过度解读
M2增速已连续数月低于10%,超储率保持在历史低位水平,央行仍将维持“削峰填谷”式流动性操作,持续把握去杠杆与维护流动性基本稳定的“紧平衡”。在这样的框架下,央行对市场的流动性具有绝对的控制力,其“不紧不松”的精准调控仍是市场流动性松紧的决定性因素。同时,本次定向降准政策,在2018年才会根据对2017年考核结果实施,是“远期”调控,届时央行仍可能根据市场情况相机而动,维持其合意的流动性水平。
综合而言,本次定向降准政策覆盖范围扩大,释放了明显的积极信号。但在金融防风险、实体去杠杆的政策环境下,央行仍对市场流动性有着超强的掌控能力,对定向降准无须过度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