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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严格“一事一议” 10月其他类私募零备案

时间:2017-11-06 15:12:37

中国基金报记者 赵婷 吴君 房佩燕

其他类私募大受欢迎,然而,备案却成了难题,10月份其他类私募新增备案为零,“买壳”也是有价无市,无法操作。

记者采访多家机构了解到,其他类私募备案需经中国基金业协会面谈,“一事一议”,股东背景、高管经历、展业能力、项目情况均是考察的重点。

“最近来咨询其他类私募牌照的客户比较多,大多是民营企业。”某金融服务外包公司人士介绍。

一方面是需求存在,另一方面却是严格的备案程序。协会官网信息显示,10月份新增其他类私募备案家数为零。今年前9个月合计新增74家,每月新增三四家到十余家不等。而2015年和2016年新增备案数量分别为412家、115家。

据介绍,其他类私募基金多涉及非标产品,基金业协会采取“一事一议”,申请的时间相对较久。引领投资首席风控官牛浩介绍,面谈程序会询问股东背景能否支持相关业务。比如有民营公司去申请,监管建议他们修改成股权类公司。

在备案放缓的情况下,市场需求催生出不少“买壳”信息。不过,尽管市场上出现了200万、300万的报价,但其实有价无市。业内人士认为,这种市场热度更多的是人为炒作。

也有机构表示,根据专业化经营要求拆分业务之后,为了公司业务的延续性必须去申请其他类牌照。

牛浩认为,一方面其他类私募可以做的面比较广,能承接信托、资管的通道功能。另一方面有收益预期的固定收益产品也有广泛的市场需求。

从8、9月份通过备案的几家机构情况来看,均有较为特殊的股东背景,或国资,或京东金控等大企业。上述金服公司人士表示,如果没有股东背景,至少高管要来自大型金融机构,具备一定的行业地位。又或者在行业里具备充足的专业能力。“比如今年6月,有一家机构,股东背景一般,但他们在处理不良资产方面具有实力,也顺利通过了备案。”

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秦政表示,展业能力主要考察公司的展业意愿是否真实,其能力是否足够,更重要的是,能否依照监管要求做好风险防控和信息披露。

牛浩还介绍,除了考察股东背景,高管人员的经历和能力也是备案难点之一。

除了上述几个备案考察要点,北京市道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周介绍,现在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是否有真实的项目需求将是能否进行备案的核心问题。《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四)》(下称《解答》)中明确注明,私募基金管理人在申请时必须提交商业运作计划。现在备案的整体思路是按需求决定是否备案,符合政策的真实合理需求,仍然可以通过正常渠道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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