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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立基A股上市梦碎 兴业证券保荐项目年内折戟四单

时间:2017-12-07 17:33:24

中国网财经12月7日讯 证监会网站昨日晚间公布《第十七届发审委2017年第63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厦门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新立基”)首发申请未通过,保荐机构为兴业证券(601377,股吧)。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兴业证券年内第四个被否的保荐项目。4月12日,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未通过;6月1日,京博农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未通过;9月22日,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发同样折戟。这三家公司IPO的保荐机构均为兴业证券。

公开资料显示,厦门新立基主要产品为重交沥青、改性沥青和乳化沥青,此次IPO拟登陆创业板,发行不超过2600万股,募集资金2.41亿元,将用于沥青加工基地建设项目、30万吨/年沥青加工装置及配套工程、供应链信息化建设项目以及补充营运资金。

发审委会议对厦门新立基提出问询的问题有五个方面:

第一,厦门新立基报告期内存在通过员工个人银行卡进行货款结算的情形,合计金额约2.8亿元。需说明:(1)该行为是否违反了《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有关账户管理的规定;(2)报告期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是否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是否能够保证货款结算环节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有效运行,是否能够有效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

第二,厦门新立基报告期内存在客户委托第三方回款的情形,各期金额占比分别为16.84%、20.93%、25.16%和31.01%,占比逐年提高。需说明:(1)报告期内客户委托第三方回款占比逐年上升的原因;(2)客户委托第三方回款是否具有真实交易背景,是否存在资金体外循环情形,是否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3)是否存在潜在纠纷,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厦门新立基报告期内非投标项目收入占比均超过50%,其中,应招标未履行招投标程序获取的业务收入总体呈上升趋势。需说明:(1)非投标项目是否均不适用《招投标法》;(2)非投标项目的区域分布,是否与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3)在当前经济法律环境下,结合客户构成、业务类型、销售区域、产品定价,应招标未履行招投标程序获取的业务收入逐期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4)相关合同是否存在被认定无效的风险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是否存在法律纠纷和行政处罚的风险。

第四,厦门新立基报告期内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下滑且幅度较大,净利润波动较大,结合营业收入下滑及净利润大幅波动情况,说明营业收入发生不利变化的原因及盈利能力的持续性。

第五,厦门新立基报告期内存货以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为主,(1)结合期末在手订单情况、预收账款变化情况、存货周转率,说明库存商品、发出商品余额较大是否符合行业特点,是否存在跨期调节收入情形;(2)2015年度和2016年度存在存货跌价准备转销冲减当期营业成本较大的情形,结合报告期内采购价格变化、存货毁损及变质情况、库龄、期后销售实现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各期未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准确、充分,转销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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