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号(简称:56号文),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将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开征日期划定为2018年1月1日。资管产品增值税征收办法基本落地。
那么超过2万家,达10多万亿的私募基金该怎么交税呢?火山君了解到,虽然目前私募机构正在紧张的做准备工作,但是心里面还是比较混乱,对于一些问题也没有厘清,让人头疼不已,盼望能有细则出台。“这个事比较急,我们也很着急”,沪上一家百亿级私募人士坦言到。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火山财富。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