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粕期权的上市是我国金融产业创新发展的重要一步,有助于构筑全新的风险对冲体系,为企业提供更加多元、完善的风险管理服务。豆粕期权合约如何行权与履约、如何进行对冲平仓等问题涉及客户切身利益,成为市场各方热议的焦点。对此,本报记者采访了大商所相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表示,期权合约持仓的了结方式包括平仓、行权与履约、放弃。其中,行权是指期权买方按照规定行使权利,以行权价格买入或者卖出标的期货合约。履约是指当期权买方提出行权时,期权卖方有义务按合约规定的行权价格买入或者卖出一定数量的标的期货合约。期权买方(卖方)在行权(履约)后将按期权合约规定的价格、数量持有标的期货合约。
对于期权行权方式,大商所豆粕期权采用国外成熟期权市场主流的美式期权行权方式,期权买方在期权合约到期日及其之前任一交易日均可申请行权,有利于期权买方在市场有利时随时获得期货头寸,进而便利客户退出期权市场,有效分散集中行权的市场风险,同时提高期权定价效率。期权买方申请行权后,大商所将根据期权买方提交的行权申请在闭市后进行处理。
为防止期权买方在市场有利时忘记提交行权申请而造成损失,有效规避交易风险,大商所采取实值期权到期自动行权的方式,对实值额大于零的期权持仓自动提交行权申请。其中,实值额大于零的期权,是指行权价格小于当日标的豆粕期货合约结算价的看涨期权,或行权价格大于当日标的豆粕期货合约结算价的看跌期权。同时,买方客户也可以根据对标的期货价格未来走势的判断以及自身资金水平,放弃该笔自动行权,在到期日的交易时间通过会员单位提供的交易终端取消实值期权自动行权。为做好行权(履约)后的期货持仓管理,大商所对提交行权申请的客户进行资金和期货持仓检查,资金不足和期货超仓客户将不能行权或部分行权。到期日收盘后未被行权和履约的期权持仓将自动失效。
据了解,大商所为了方便客户自动处理期权和期货的对锁持仓,提供了有特色的增值服务,即客户可通过会员单位的会员服务系统对双向期权持仓和行权(履约)后的双向期货持仓进行对冲平仓,有利于降低客户资金成本,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如果客户同时具有双向期权持仓,可以选择双向期权持仓对冲平仓,大商所在闭市后按照当日期权合约结算价进行自动平仓处理,对冲结果从当日期权持仓量中扣除,并计入成交量,剩余净持仓可继续参与行权或履约。
如果客户行权(履约)后建立了相应的期货持仓,同时又持有反向期货持仓,可以选择行权(履约)后对双向期货持仓进行对冲平仓,大商所在闭市后按照当日标的期货合约结算价对相应期货持仓进行自动平仓处理。对冲数量不超过行权(履约)获得的期货持仓量,对冲结果从当日期货持仓量中扣除,并计入成交量。
该负责人表示,对冲功能不影响基本的行权功能,对冲是交易所为进一步便利市场而提供的个性化服务。上市初期,会员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准备情况和客户做好服务的相关约定。
永安期货期权总部总监张嘉成表示,大商所提供双向期权持仓对冲平仓和行权(履约)后双向期货持仓对冲平仓服务,减少了客户对买持仓和卖持仓分别下单进行平仓的环节,便于在期权合约之间以及期权与期货合约之间实施组合策略,帮助客户避免平仓价格不利变化而造成的资金损失,同时减少客户保证金占用。目前,客户须委托会员通过大商所会员服务系统办理以上业务。他提醒,大商所与郑商所在行权和对冲服务的具体操作方面略有差异,投资者在交易中应予以注意。
需要投资者特别注意的是,由于期权在到期日前具有时间价值,提前行权将损失期权的时间价值,因此参与期权交易的客户应充分了解期权行权的特殊性,根据自身情况理性参与期权交易,审慎行权。大商所相关负责人强调,期货公司应该与客户做好时间约定,确保按时完成相关业务,同时根据客户实际情况满足其多样化的交易需求,推动豆粕期权上市后的平稳运行。
该负责人表示,未来,大商所将逐步优化相关业务,为客户通过交易终端办理各项业务提供便利,促进期权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的有效发挥。市场人士认为,根据大商所现有的期权制度安排,参与期权交易的客户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行权申请、取消自动行权以及使用个性化的对冲服务,为客户参与期权交易提供更大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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