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郑商所公布了棉纱期货业务规则修订案,主要对基准交割品指标要求、替代品质量指标及升贴水、标准仓单有效期、限仓标准及异纤检验办法等进一步优化完善。业内人士认为,选取流通量相对较大的机织纱作为基准品的新规则调整方向,让棉纱期货更加贴近现货市场实际,也将吸引更多的纺织企业参与市场。
“本次修订案在原先交割规则的基础上做出了较大完善,修改之后棉纱期货基准交割品更符合企业套保需求。”一德期货的棉花产业分析师彭瑶认为。本次修订的亮点是在优化异性纤维检验规范和升贴水制度前提下,明显增加了棉纱期货的可供交割品数量,扩大了厂库交割区域范围,并推出了棉纱期货仓库交割方式,这更能满足企业的多样化需求。
据了解,棉纱期货原有的质量指标主要依据现行的国标《棉本色纱线GB/T 398-2008》和2013版乌斯特公报的内容制定。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单纱断裂强度指标要求偏紧,条干均匀度和棉结指标要求偏松,导致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棉纱介于针织纱和机织纱之间,该类棉纱在现货贸易中用途不明确,降低了买方从期货市场上接货的意愿。本次修订对棉纱基准交割品的多项指标做出了调整,使得基准品更符合企业的套保需求,增强了期货合约标的确定性。其中变化较大的为实际捻系数和强力指标。根据郑商所对纺织企业的调研,相对机织纱,针织纱捻度低,强力低,本次调整由原来的针/机织纱均可交割变为只能机织纱交割,适当调高了实际捻系数,调低了强力指标。其他调整指标也为目前多数纺企生产机织纱可达到的参数范围。
对于棉纱期货在交割方面的规则修改,业内人士表示,棉纱期货原采用全厂库交割方式,在上市初期保障了交割安全。但随着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在棉纱期货设置的35家厂库中,以生产32支普梳棉纱为主的企业数量在减少,本次推出棉纱期货仓库交割,将扩大棉纱期货交割区域范围,更好满足市场参与者交割需求。
根据新修订的规则,郑商所在山东、河南、江苏和浙江四地保留厂库交割的同时引入仓库交割,在湖北和河北两地增加厂库交割范围,使市场参与者可供选择的棉纱期货交割地点和区域范围大幅增加。“增加仓库交割有利于拓宽棉纱期货交割渠道。一是便利愿意选择仓库交割的棉纱经营企业参与期货交易,扩大棉纱期货交易参与群体;二是解决厂库仓单占压资金问题,打通生产企业以货物注册仓单途径。”中国棉纺织信息网的郑圣伟认为。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修订将棉纱期货的仓单有效期从原来的四个月缩短到了两个月,这样做加快了仓单的流转速度。”彭瑶表示,目前棉纱期货仓单有效期为4个月,每年的2、6、10月份集中注销。4个月的仓单有效期,长期占用注册厂库仓单企业的资金,增加了企业的资金成本。本次修订将仓单有效期缩短为2个月,便于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和库存,提高周转效率。同时,仓单有效期缩短,仓库贮存棉纱发生质量变异的可能性降低,能够有效控制交割质量风险。
据了解,为贴近现货市场,促进棉纱期货更好发挥功能,过去两年,郑商所先后多次在郑州、北京等地召开棉纱期货合约规则修改论证会,邀请了协会、棉纱厂库、贸易商、质检机构、咨询机构和期货公司等机构的业内专家座谈,探讨论证棉纱期货合约规则修订方案。一些现货企业表示,积极适应现货市场的不断变化,完善棉纱期货规则十分及时、必要。新修订的棉纱期货规则制度贴合了棉纺织产业近年来发展的实际,能够更好地满足广大产业客户的实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