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郑州商品交易所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纯碱期货合约和规则制度征求意见的公告》,面向全市场公开征求对纯碱期货合约和规则制度相关意见建议。
根据《公告》,纯碱期货的交易代码为SA,交易单位为20吨/手;最小变动价位为1元/吨;每日价格波动限制与最低交易保证金为±4%与5%的组合;最后交易日为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最后交割日为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2个交易日。
纯碱期货基准交割品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工业碳酸钠及其试验方法第1部分:工业碳酸钠》(GB/T 210.1-2004)II类优等品的重质纯碱,且氯化钠含量(以干基的NaCl的质量分数计)≤0.6%,无替代交割品。
据了解,纯碱期货交割方式为仓库交割和厂库交割,其中厂库交割采用送货制。郑商所拟以河北为基准交割区域,湖北为非基准交割区域,升贴水设置为0元/吨;仓单类型为通用标准仓单,有效期为2个月,每年1月、3月、5月、7月、9月、11月第12个交易日(不含该日)之前注册的标准仓单,应当在当月的第15个交易日(含该日)之前全部注销。
风险控制方面,纯碱期货合约对期货公司会员不限仓。对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的一般月份持仓采用按合约持仓量比例限仓和绝对值限仓相结合,当合约单边持仓量大于等于20万手时,按单边持仓量的10%确定限仓数额,当合约单边持仓量小于20万手时,按20000手绝对量确定限仓数额;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6个日历日至交割月前一个月最后一个日历日限仓规模为4000手;交割月份限仓规模为800手。
市场相关人士表示,近年来纯碱现货市场波动较大,上下游产业链避险需求强烈。科学合理的合约规则设计和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是纯碱期货平稳运行的基础,将为发挥纯碱期货服务实体经济功能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