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 刘开雄)北京4月29日电题:期货法草案三大看点值得关注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日前分组审议期货法草案,草案共14章173条。从草案内容看,期货法草案秉持了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理念。
——市场化:提出品种上市注册制
期货市场和其他衍生品市场法律性质、基本定位总体相同,二者深度融合、功能互补、紧密相连,共同服务于国民经济。
草案对期货和其他衍生品,期货公司和从事期货业务的其他金融机构,组织期货交易、结算的场所和组织衍生品交易、结算的其他场所等方面做了统一规定。草案设立专章对其他衍生品市场做了原则性规定,并授权国务院制定其他衍生品市场的监管办法,为规范发展其他衍生品市场提供法律保障。
杨志今委员说, 制定期货法顺应了新形势下的新要求,有助于夯实金融体系稳健运行的法治基础,是一项极为必要的立法举措。特别是立法调整范围,包括标准化的期货交易和非标准化的其他衍生品交易,非常符合市场的实际需求和监管要求。
草案借鉴证券法关于证券发行注册制改革的经验,品种上市由并联审批模式改为实行交易场所申请、证监会注册的品种上市机制,原则规定品种上市的基本条件,优化品种上市程序。
草案明确国家支持期货市场发展,建立适应期货交易特征,便利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参与,促进期货市场发展的会计、审计、税收、国有资产管理、外汇管理等制度。国家鼓励利用期货市场和其他衍生品市场从事套期保值等风险管理活动。
——法治化:促发展与防风险并重
期货市场是管理风险的市场,必须做好自身风险防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草案将促发展与防风险并重,从交易机制、监测监控、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链条风险防控安排;明确期货交易实行集中交易、保证金交易、持仓限额、当日无负债结算、保证金不足强行平仓等制度,规范程序化交易,强化账户管理,明确违约处置程序,确立保证金及相关财产破产保护的原则。
罗保铭委员说,为了确保期货交易的效力和安全,期货领域创设了特有的风险控制制度,制定期货法可以将期货市场实践证明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提高其法律效力,目的就是更好地保障期货市场的安全,实现期货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
在打击违法行为方面,草案丰富了期货市场操纵行为的类型,明确了期货市场内幕交易的构成要件,严厉打击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大幅度提高行政罚没款金额,增加期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成本。草案综合运用多种责任形式,完善期货市场民事责任体系,明确行为人实施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交易者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并在特定情况下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此外,期货法草案将交易者分为专业交易者与普通交易者,对普通交易者参与期货交易实行交易者适当性制度。罗保铭委员说,制定期货法是保障期货交易者合法权益的需要。制定期货法可以均衡地配置不同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合理设定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切实保障期货交易者的合法权益。
——国际化:为期货市场扩大对外开放提供法治保障
以主要期货市场价格作为交易基准是国际大宗商品贸易的重要特征,期货市场的“一价定律”决定了期货法的国际属性更强,需要从法律层面对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的路径、跨境监管等作出安排。
此次期货法草案规定境外期货交易场所、期货经营机构等向境内提供服务,以及境内外交易者跨境交易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着力构建市场互联互通的制度体系;规定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和境外监管机构建立跨境监管合作机制,进行跨境监督管理。草案还确立了期货法域外适用的效力,规定在境外从事期货交易或者其他衍生品交易及相关活动,扰乱境内市场秩序,损害境内交易者合法权益的,适用本法。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新华认为,期货法草案在“引进来”、“走出去”方面,既保持了公平、市场互联互通的安排,又消除了长期难以解决的制度障碍,构建了符合国际惯例的期货市场运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