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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凤岐:处理好五大关系 提高金融监管水平

时间:2017-06-13 23:05:59

要按行规行律进行监管,要按制度进行监管。完全靠风暴式监管,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且会给市场带来一些负面影响。

监管者要为被监管者服务,解决他们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了解企业违法违规的原因,是有意挑战法律底线,还是制度不合理因素所致,或者兼而有之。

曹凤岐

中共中央政治局4月就维护国家金融安全进行第四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会议时强调,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维护金融安全,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件带有战略性、根本性的大事。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必须充分认识金融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把维护金融安全作为治国理政的一件大事,扎扎实实把金融工作做好。

会后,中国人民银行就加强宏观调控、保障金融安全,中国银监会就化解银行体系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国证监会就资本市场发展与风险管理,中国保监会就回归风险保障、强化保险监督、守住维护金融安全底线采取了相应措施。

针对金融市场出现的混乱现象,为了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金融稳定,加强金融监管是完全必要的。

我认为要发挥监管效率,必须讲究监管艺术,提高监管水平,处理好几个关系。

一、处理好监管风暴与日常监管的关系。

中国好搞监管风暴。监管风暴就是突击监管,下猛药。好处是震慑力强,对一些影响金融市场的重大事件可以集中处理,顶格处罚。但如果搞成一阵风,风暴过后可能一切照旧。因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中国历史上搞了几次监管风暴效果都不太好。2001年、2008年、2015年金融市场都发生过监管风暴,对市场的冲击很大,带来了不少副作用。所以,我主张日常加强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处理。要按行规行律进行监管,要按制度进行监管。完全靠风暴式监管,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且会给市场带来一些负面影响。

二、处理好外部监管与金融企业内部控制的关系。

我们学哲学都知道,外因要通过内因发挥作用,完全靠外部监管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要通过内因才能发挥作用。金融企业本身要有防控风险机制和制度安排。如银行要有资本充足率的规定、提取备付金的规定、存贷比的规定;保险企业要有保证金、赔付准备金的规定;公募基金有防止基金经理搞“老鼠仓”的制度措施。所以,必须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企业自己防风险。

三、处理好监管与服务的关系。

监管者不能把自己就看成是猫,把所有的被监管者都看成是老鼠。猫永远抓不完老鼠,老鼠总有办法对付猫。坏老鼠总是少数。不要把监管者和被监管者搞成猫和老鼠的关系。能不能转换监管理念,搞成平等伙伴关系,监管者要为被监管者服务,解决他们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了解企业违法违规的原因,是有意挑战法律底线,还是制度不合理因素所致,或者兼而有之。如果是这样,按现行制度该处罚必须处罚,同时修改完善制度。监管部门能否帮助金融企业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互联网金融等业务,肯定是要发展的,但存在的问题也是很多的。监管部门有责任帮助企业、行业规范,制定有关法规,规范企业的行为。在法律法规完善的情况下,对违法违规进行处罚。

四、处理好监管与发展、创新的关系。

监管不是越严越好。比如一家金融机构出了很多的问题,面临倒闭破产风险。这时候,如果监管一刀切,把它的业务都停掉了,它死得更快了。换个方式,给它一点灵活性,缓冲一下、扶持一下,也许就度过危机了。小额信贷、新支付方式现在发展很快,对传统银行业务有很大的冲击,但它们代表了金融创新的方向,应该得到监管部门的支持。对一些杠杆过高的企业进行金融监管,也不一定就要大家都去收贷,导致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停摆,企业正常的业务还是要做的,要保证企业的合理流动性,包括企业之间的资金融通。

五、处理好分业监管与统筹监管的关系。

中国当前实行的是分业监管的模式。中国银监会监管银行业,中国证监会监管证券业,中国保监会监管保险业。但现在混业经营是大势所趋。中国的金融结构也变得日益复杂。金融控股公司、互联网金融、各类理财通道业务、场外交易场所、跨境资金流动等发展迅猛,对现行分业金融监管的有效性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这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分业监管的框架下,缺乏一套合理有效的协调机制。其次,分业监管易产生监管真空和监管套利。再次,分业监管易导致重复监管,增加监管成本。最后,现行的金融监管模式难以对金融创新进行有效监管。

去年有段时间,有些险资乱收购、乱举牌、控股实体企业,最大的问题是把保险保障企业变成了一个投资机构,脱离了保险企业保险保障的功能和本质。险资收购上市公司应当由哪个监管部门监管?收购开始的时候用险资,存在短资长用问题。继而拿上市公司的股权抵押出去,从银行获得新的资金,再用于收购。这第二笔收购资金就不是保险资金了,而是银行资金了。类似这样的收购,是证监会管,还是保监会管,还是银监会管?所以,分业监管就出现了监管重叠、监管套利、监管真空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加强金融监管,统筹监管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统筹监管金融控股公司和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统筹负责金融业综合统计,确保金融系统良性运转。因此,改革金融监管体系是完全必要的。

现在的主流观点是,维持一行三会体制不变,由央行为牵头单位加强协调,这是目前最省事的一个办法。一行三会统筹协调监管2005年就有备忘录,但备忘录没解决根本问题。2013年,中央又提出了央行牵头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即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提出了“谁家的孩子谁抱”的监管思路。现在的问题是,金融机构已经是混业经营,互联网金融是综合经营。谁家孩子谁抱,关键不知道是谁家孩子,如何监管?好孩子大家都抢着去抱,可能给抱死了;坏孩子没有人抱,野蛮生长。

我曾经主张,在联席会议基础上,成立一个常设机构,即中国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由国务院来牵头协调。在条件成熟后,合并三会,成立中国金融业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央行共同监管金融业。货币、外汇、宏观监管由央行来管,其他的行为监管交给中国金融业监管委员会。总之,不管金融监管体系如何改革,必须认识到统一协调监管的重要性。

(作者为著名经济学家、北京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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