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农业部、黑龙江省农委统筹,大商所牵头,黑龙江省嫩江县人民政府大力支持的“2017嫩江大豆价格保险项目”近日进入实践操作阶段,项目保险价格已经确定。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下称阳光农险)、浙商期货及其风险管理公司浙江浙期实业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参与方积极推动了项目的开展。
在农业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下,2017年国家将在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调整大豆目标价格政策,实行市场化收购加补贴机制。这意味着大豆价格将由市场定价,波动会加大,种植户承受更大的风险。嫩江县是全国最大的非转基因大豆生产县,大豆年均种植面积接近700万亩。近年来受进口大豆的冲击,农民对种植大豆信心不足、积极性不高。
在这样的背景下,浙商-阳光农险团队在嫩江当地探索开展大豆价格保险业务,降低大豆种植的市场风险,调动农民种植大豆的积极性。“2017嫩江大豆价格保险项目”是农业部金融支农服务创新试点项目之一,承接了2015年、2016年在嫩江开展项目的基础,并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前期操作经验,对项目方案做了改进和创新,更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试点进入更深层次。
浙商-阳光农险团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项目预计出单国产黄大豆1.45万吨,以大商所黄大大豆号期货1801合约为保险标的,保险价格由嫩江参保农户根据盘面价格点价确定,保险期限从2017年6月到11月,市场价格设定为点价期点价价格或采价期均价,农户自由选择。根据保单条款规定,如果市场价格低于保险价格,浙商-阳光农险团队对参保农户提供差价赔付。
事实上,浙商团队此前已连续两年在嫩江开展大豆价格保险业务。2015年项目为2100吨大豆保值,农户最终以较小的代价保证了预期保值价格的实现;2016年项目规模1.45万吨,最终因为市场价高于目标价,未产生赔付,但大豆现货价格大幅上涨,农户获得较高的现货销售收入。有了前两年的工作基础,此前参与项目的22户农户均参与了今年大豆价格保险项目。
据期货日报记者了解,去年因为项目模式存在限制,出现有利于农户的市场价格时,农户无法提前了结协议,同时也使期货公司的对冲成本提高。上述负责人表示,针对之前的问题,2017年项目做了改进,设定了两个市场价格:市场价格A,参保农户在2017年10月31日前通过点价方式确认的大商所黄大豆一号期货1801合约的盘面价格;市场价格B,大商所黄大豆一号期货1801合约在2017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每个交易日期货收盘价的算术平均价。若农户进行点价,选取市场价格A作为理赔价格;若农户放弃点价,选取市场价格B作为理赔价格。
此外,该负责人介绍,2017年项目针对大豆保险价格的确定也做了创新。相较于以往的统一确定保险价格,2017年项目的22户参保农户可以根据盘面价格自行点价确定保险价格,农户的参与度进一步提升。未来的一段时间,在大商所的支持下,浙商期货还将在嫩江县当地开展以期货市场介绍及功能发挥、基差贸易实务解读、场外期权业务等内容为主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拓展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广度、深度,提升服务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