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白糖期权稳起步阶段,做市商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作为一种新兴市场主体,做市商在实战中得到了锻炼;作为一种创新安排,做市商制度在国内市场的适用性通过了实盘验证。
做市商功效得到积极发挥
据期货日报记者了解,白糖期权做市商义务完成情况良好。数据显示,白糖期权上市以来,10家做市商积极履行双边报价义务,持续报价义务平均完成94.2%,回应报价义务平均完成92.3%。白糖期权做市商日均成交量及日均持仓量分别占市场的51.4%和40.8%,做市商成为市场流动性提供者。
在做市商制度的积极影响下,白糖期权市场流动性较好,能够满足稳起步阶段投资者的参与需求。一方面是白糖期权买卖价差较小,主力SR1709合约系列期权报价差最低达到最小变动价位(0.5元/吨)水平。另一方面是白糖期权活跃合约具有5档报价深度,挂单量较高。
市场人士认为,做市商制度在维护市场价格合理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期权做市商报价具有竞争性,白糖期权定价合理有效,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白糖期权合约之间并无明显套利机会,期权与期货合约之间的(反)转换套利空间较小。二是主力月份合约隐含波动率在10%―16%,略高于白糖期权历史波动率。三是波动率结构合理。
制度设计为做市商发挥作用提供保障
做市商功能的有效显现,与做市商制度的科学设计和合理安排密不可分。
做市商的资质满足白糖期权市场运行的基本需求。在国际期权市场上,做市商制度被广泛运用。而在国内市场,做市商则是一种新兴市场主体,做市业务能力与技术系统相对薄弱。为确保做市商具有有效报价能力,郑商所以“客观、公正、专业”为选拔原则,在人才团队、技术系统、做市经历、内控及风控制度等方面严格把关,选拔出首批白糖期权做市商,为做市商制度平稳运行打下了坚实基础。
做市商制度的具体实施,符合市场发展初期的实际情况。在做市商双边报价方式、报价义务、享有权利等方面,吸收借鉴了国外成熟经验。在做市商报价价差、报价义务豁免条件等方面,则充分考虑了国内市场实际情况,为做市商由“蹒跚学步”走向“茁壮成长”预留了一定时间和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