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 (记者 蒋梦惟 林子)9月5日,北京市发改委印发《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指出,从今年9月1日起,北京管道天然气非居民销售价格下调0.1元/立方米。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继2015年非居民销售气价降低0.7元后北京市第二次降低非居民销售气价,按2016年非居民用户全年用气量计算,两次共约降低企业年用气成本110.9亿元。
具体来看,城六区供暖、制冷用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2.5元/立方米,工商业用气调整为3.06元/立方米;其他区域供暖、制冷用气调整为2.26元/立方米,工商业用气调整为2.82元/立方米。全市发电用气调整为2.41元/立方米,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供非居民用气)调整为2.36元/立方米。
实际上,北京本次下调管道天然气非居民销售价格,是为了落实国家降低企业用能成本措施,释放降价红利。今年8月2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称,将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降低100元,合每立方米降低0.1元。据了解,所谓天然气门站价格,是指上游供气企业供应本市用气的气源门站价格,按照不同气源的气量加权平均值计算,气量按北京天然气采购合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