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与中国农业银行(601288,股吧)(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在北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农业银行副行长康义、大商所总经理王凤海代表双方在战略合作协议上签字,农业银行行长赵欢、大商所理事长李正强、大商所副总经理朱丽红等出席并见证了本次签约。
据了解,大商所十分重视与银行的合作,2013年首推“银期合作”,近年来,合作内容不断丰富多元,由原有的“1+6”模式创新拓展至“1+N”模式。目前正在推进铁矿石国际化、“保险+期货+融资”业务、商品期货指数及基金、场外期权试点、场外掉期业务、银期信息共享与市场推广等方面的合作。
农业银行于2003年成为大商所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双方在期货保证金存管、营销服务、市场推广等领域一直保持着密切的合作关系。近年随着合作的不断深入,双方在服务“三农”宗旨和战略定位上高度契合,双方合作,发挥合力,将有利于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和服务“三农”的水平。
根据协议内容,双方将在期货资金结算存管、客户融资、系统配套和“保险+期货”服务“三农”业务试点、期货品种国际化、场外商品市场建设、创新产品开发推广等业务领域开展卓有成效的合作,以巩固和扩大双方在各自领域的优势,为实体经济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
大商所与农业银行签署本次战略合作协议,是双方在经济新常态下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开拓市场、实现强强合作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提升双方市场竞争力、履行国有金融机构的经济社会责任、实现共同发展、促进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