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呼和浩特9月27日电(记者彭源)日前,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获悉,“十三五”期间,内蒙古原煤产量将控制在11.5亿吨左右,煤炭消费比重降低到约79%。
“十三五”期间,内蒙古能源发展的主要目标是,能源生产供应保持稳步增长,全区一次能源生产总量达到7亿吨标准煤左右。同时,自治区将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全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25亿吨标准煤左右。进一步提高非化石能源装机和消费比重,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达到38%左右,煤炭消费比重降到79%左右。煤炭终端消费比重下降到约16%,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到55%左右。
据悉,下阶段内蒙古将坚持调整存量与优化增量并重,鼓励煤电、煤电铝、煤化工一体化发展,科学引导煤炭生产企业与转化企业联合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综合竞争力。并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强能源清洁高效综合利用,推进传统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互补集成优化,形成非化石能源与高效清洁利用化石能源并举、多能协同供应的发展模式。
内蒙古是我国重要的能源输出基地,“十二五”期间,全区累计生产煤炭49.2亿吨,居全国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