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利率市场化程度
专家认为,近年来,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迈出关键步伐,下一步仍需提高利率市场化程度。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长胡滨认为,利率市场化改革已启动,利率管制已取消,目前最主要的是市场化程度需进一步提高,应使国有金融机构存款利率和其他金融产品的市场利率进一步看齐,利率风险评价由市场决定,资金价格机制由市场风险决定。
民生银行(600016,股吧)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未来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央行要进一步明确基准利率,从数量型调控向利率型调控转变,更好地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商业银行应进一步提高定价能力和水平,更好适应自身资产负债表的需要。
胡滨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国债收益率曲线,完善无风险定价以及让市场决定资金价格,使市场定价能够更好反映风险水平。深化汇率改革“人民币汇率改革在稳步进行中,下一步要向有弹性、双向浮动的汇率机制迈进。”胡滨表示,这个过程会涉及实体经济的发展状况,还要考虑投资者对于汇率的预期。
温彬认为,下一阶段应增加外汇市场主体,让更多金融机构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等参与,包括引进外国机构投资者参与人民币汇率市场交易。多元主体有利于人民币价格的形成。
温彬表示,目前,汇率方面的衍生品已有远期、期权、掉期。下一阶段应进一步丰富汇率衍生品工具,重点是推出境内人民币期货产品,以更好满足中小企业规避风险的需要。此外,为更好地活跃市场交易,可以有一些参与市场风险对冲、专门进行外汇投资的交易。
交通银行(601328,股吧)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未来很难再现以前资本大规模流入和货币持续升值压力很大的局面,但存在一定贬值压力和资本流出压力。资本和金融账户进一步开放与资本流出压力之间有部分矛盾,处置不好会带来一定风险。另外,汇率和资本账户开放的协调也是难点之一。
强化监管体系
当前,金融改革中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在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黄益平看来,重要原因一是市场化不彻底,二是风险把控不精准。金融改革应是市场化和构建完善监管体制的全面推进。
“下一步,应从深化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完善法人治理机制等方面采取针对性措施。”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认为,在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上,一方面需要修订已有的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法律规定,出台相关法律制度的实施细则,细化法律条款,填补监管空白;另一方面,对于新出现的子行业、业务和产品,需明晰监管主体、监管边界,推出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补齐监管在法律法规上的短板。此外,原来立法层次较低的部门规章,在条件成熟时应及时上升为法律法规。同时,通过监管制度创新,防控在金融创新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累积,保证金融体系高效稳健运行。
在推进金融发展和创新过程中,金融监管需不断强化。光证资管首席经济学家徐高表示,方向是顺应混业经营的金融发展方向,从分业监管逐步走向混业监管,增强监管者的协调性。此外,创新的过程不排除存在监管套利,也会带来金融风险。因此,金融监管要进一步强化,核心是混业监管,不能留下监管死角。
胡滨强调,在金融改革过程中要注意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随着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或有下行压力,实体经济的一些问题会传导到金融体系,使得金融风险加大。因此,要针对一些具体的金融风险点加强防范,防止出现系统性金融风险,危害整个金融体系的健康,进而导致实体经济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