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普科技(03823-HK)公告,获执行董事刘新生通知,由于股价下跌,其经纪在未有事先通知之情况下,于8月5日至9日间出售其部分保证金证券,刘新生之股权由约1.2%,削减至1.11%。
根据上市规则附录十第A.3段,董事于财务业绩刊发当日及于紧接半年度业绩刊发日期前30日内,不得买卖任何证券。由于中期业绩暂定于8月底公告,而出售事项乃于禁售期内进行。
董事(除刘新生外)考虑出售事项后信纳,于禁售期内进行出售事项可根据上市规则附录十第C.14段被视为特殊情况,故应准许于禁售期内进行出售事项。董事会认为上述事件将不会对集团之营运构成任何影响。